2016年第三季度平凉城区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结果公示

  • 时间:2016-10-3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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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生活饮用水监督管理工作,促进全社会共同关注生活饮用水安全,根据《甘肃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甘政发〔2015〕103号)和《平凉市2016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平政办发〔2016〕41号)中关于定期公示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结果的要求,现将我市第三季度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结果公示如下: 

  平凉市疾控中心随机抽取崆峒区铁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后街2号楼、西大街4号楼、陇翠园小区、骨伤医院家属楼、东关办兴合庄18号水站、宝塔路、聚贤嘉苑、西大街公园路1号、万安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红旗街红旗一校、新民南路新世纪B座、新城花园A区、柳馨园、世纪花园B2区、崆峒中路平凉八中、崆峒西路151号、西新家园1号楼、西大街141号、崆峒区东三里塬阳光公寓1号楼等20个平凉城区用户监测点,经对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游离余氯、甲醛、氨氮、总硬度、铁、锰、砷、铅、汞、硝酸盐、耗氧量、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等38项指标进行检测,第三季度平凉城区生活饮用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平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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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三季度平凉城区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结果公示
时间:2016-10-31 00:00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生活饮用水监督管理工作,促进全社会共同关注生活饮用水安全,根据《甘肃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甘政发〔2015〕103号)和《平凉市2016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平政办发〔2016〕41号)中关于定期公示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结果的要求,现将我市第三季度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结果公示如下: 

  平凉市疾控中心随机抽取崆峒区铁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后街2号楼、西大街4号楼、陇翠园小区、骨伤医院家属楼、东关办兴合庄18号水站、宝塔路、聚贤嘉苑、西大街公园路1号、万安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红旗街红旗一校、新民南路新世纪B座、新城花园A区、柳馨园、世纪花园B2区、崆峒中路平凉八中、崆峒西路151号、西新家园1号楼、西大街141号、崆峒区东三里塬阳光公寓1号楼等20个平凉城区用户监测点,经对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游离余氯、甲醛、氨氮、总硬度、铁、锰、砷、铅、汞、硝酸盐、耗氧量、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等38项指标进行检测,第三季度平凉城区生活饮用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平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