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平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12月15日平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平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郁军检察长代表市人民检察院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思路,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自觉承担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更重责任”,以更加强烈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严格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平凉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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