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三十一批生态环境信访举报问题
12月21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了第三十一批群众举报件,共2件(来电2件),涉及崆峒区1件,灵台县1件。群众举报反映问题涉及噪声污染1件,土壤污染1件。
截至12月21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共向我市交办群众举报件88件(来电59件、来信29件),其中崆峒区30件,华亭市5件,泾川县7件,灵台县9件,崇信县2件,庄浪县17件,静宁县16件,中省驻平单位1件,市直部门1件。目前,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的群众举报件均已移交相关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单位),正在按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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