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十九批生态环境信访举报问题
12月9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了第十九批群众举报件,共4件(来电2件,来信2件),涉及我市4个县(市、区),其中崆峒区1件,华亭市1件,泾川县1件,灵台县1件。群众举报反映问题涉及水污染1件,大气污染2件,土壤污染1件。
截至12月9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共向我市交办群众举报件51件(来电36件、来信15件),其中:崆峒区17件,华亭市3件,泾川县3件,灵台县6件,崇信县2件,庄浪县9件,静宁县11件。目前,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的群众举报件均已移交相关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正在按照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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