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二十九批生态环境信访举报问题
12月19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了第二十九批群众举报件,共5件(来电1件,来信4件),涉及我市2个县(市、区),其中泾川县1件,庄浪县4件。群众举报反映问题涉及水污染2件,大气污染1件,生态破坏1件、土壤污染1件。
截至12月19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共向我市交办群众举报件85件(来电57件、来信28件),其中崆峒区29件,华亭市5件,泾川县6件,灵台县8件,崇信县2件,庄浪县17件,静宁县16件,中省驻平单位1件,市直部门1件。目前,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的群众举报件均已移交相关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单位),正在按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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