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二十三批生态环境信访举报问题
12月13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了第二十三批群众举报件,共4件(来电4件),涉及我市4个县(区),其中崆峒区1件、泾川县1件、庄浪县1件,静宁县1件。群众举报反映问题涉及土壤污染3件,大气污染1件。
截至12月13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共向我市交办群众举报件65件(来电45件、来信20件),其中:崆峒区23件,华亭市4件,泾川县4件,灵台县6件,崇信县2件,庄浪县12件,静宁县12件,中省驻平单位1件,市直部门1件。目前,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的群众举报件均已移交相关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单位),正在按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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