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二十一批生态环境信访举报问题
12月11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了第二十一批群众举报件,共1件(来信1件),涉及我市1个市直部门。群众举报反映问题涉及大气污染1件。
截至12月11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共向我市交办群众举报件57件(来电39件、来信18件),其中:崆峒区18件,华亭市4件,泾川县3件,灵台县6件,崇信县2件,庄浪县11件,静宁县11件,中省驻平单位1件,市直部门1件。目前,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的群众举报件均已移交相关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单位),正在按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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