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二十七批生态环境信访举报问题
12月17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了第二十七批群众举报件,共6件(来电5件,来信1件),涉及我市3个县(区),其中崆峒区2件,庄浪县1件,静宁县3件。群众举报反映问题涉及水污染3件,大气污染1件、辐射污染1件、噪声污染1件。
截至12月17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共向我市交办群众举报件80件(来电56件、来信24件),其中崆峒区29件,华亭市5件,泾川县5件,灵台县8件,崇信县2件,庄浪县13件,静宁县16件,中省驻平单位1件,市直部门1件。目前,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的群众举报件均已移交相关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单位),正在按程序办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