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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6-01-12 发布日期: 2026-01-12
发布机构: 灵台县农业农村局

灵台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灵台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灵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县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编制此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灵台县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根本遵循,严格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的各项决策部署。紧密围绕全县“三农”工作中心任务,以提升行政透明度、增强服务效能为目标,持续完善公开机制,规范公开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树牢“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理念,依法、及时、准确地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单位政务公开栏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年累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51条,涵盖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财政资金、涉农补贴、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其中:机关简介1条,履职依据4条,涉农补助信息22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2条,乡村振兴领域信息36条,扶贫领域信息27条,项目建设及其他信息40条。同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年受理并办结“12345”便民服务热线留言23条、门户网站留言2条、乡村振兴监督平台留言7条,办理省市转办信访件8件,完成行政许可办件1120件。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健全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确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维护管理,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位。2025年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执行“业务股室初审、分管领导复核、主要领导审定”的三级审核程序,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准确、表述规范。着力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力度与深度,对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惠农政策落实等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做到及时、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指定专人负责县政府门户网站我局板块及单位信息公开平台的日常运维与内容保障工作,定期通报信息报送情况,确保平台安全、稳定、高效运行。形成了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办公室统筹协调、各股室及局属单位分工落实的协同工作机制。修订完善了局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更新了信息公开指南,优化了公开目录,平台规范化建设水平得到提升。

(五)监督保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各业务股室协同配合的工作体系。健全了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保密审查机制和突发事件信息发布预案,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明晰、程序规范、安全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更高标准与群众期盼,仍存在一些亟待改进之处:主要表现在政务信息公开形式尚显单一,政策解读的生动性和可及性有待增强;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发布的时效性、精细化程度仍有提升空间;公开平台与公众的互动体验与服务功能也需进一步优化。

针对上述不足,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对标整改,紧扣“三农”领域社会关切,扩大信息发布覆盖面,提升影响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重点采取以下措施:(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聚焦“三农”与乡村振兴主题,加大公开力度,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做到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二)全面加强政务公开服务。把握“数字政府”建设机遇,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的信息化、集中化与智能化水平。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从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到归档的全流程制度规范,拓宽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提升服务效能。(三)不断创新政务公开形式。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丰富公开方式,在深化公开内容的同时,着力实现公开形式的灵活多样。减少单纯文字罗列,更多运用图片、数据、图表等直观易懂的表现形式,增强政策的可读性和传播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2025年度我局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