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崆峒区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时间:2026-01-10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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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发布《平凉市崆峒区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接收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区发展改革局立足宏观调控、项目管理、价格监管等核心职能,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紧扣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民生福祉提升”工作主线,将政府信息公开与发改业务深度融合,通过规范流程、拓展渠道、强化监督,推动信息公开从“有公开”向“优公开”转变,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透明高效的政务环境。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一)主动公开情况。聚焦中心工作和重点领域,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价格收费等民生关注热点,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2025年区发展改革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6条,其中政策文件18条、政策解读28条、财政预算决算4条、收费项目2条、价格收费管理5条、重大项目实施信息9条。

)依申请公开情况。着力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依规公开《平凉市崆峒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归档等各个工作环节,确保程序和实体规范。2025年,区发展改革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8项,较上年度增加8项。其中,7项属项目备案类,1项属价格收费类。截止2025年12月31日已全部办理完毕,均按要求完成答复。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组建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信息采集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同步抓好《平凉市崆峒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落实,推动区发展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照规范有序进行,提升工作质量。

)平台建设情况为提升政务公开质效,指定专人严格依照《网站内容发布管理制度》,对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实行全流程审核把关,从内容采编到发布监测层层筛查,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格式规范,同步通过“崆峒发改”公众号定期推送政策动态,实现信息多平台联动发布,并常态化开展网站运行状态监测,定期评估公开效果,确保政府信息发布安全规范、及时高效。

)监督保障情况。制定信息安全保密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审查流程,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统一政务信息公开口径,及时公布国家和省市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群众重点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强业务人员知识培训,切实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对于信息公开栏目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维护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3.8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定不足:一是政策法规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对发改重点工作的了解不足;各股室相关工作人员对于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掌握不够熟练。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市、区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规范性,不断提高主动公开信息质量,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的情况。再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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