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崆峒区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时间:2026-01-14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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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发布《平凉市崆峒区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接收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区政府和区政务服务中心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开展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规范政务公开的相关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开展,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

(一)主动公开情况。严格遵照崆峒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我局聚焦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保障,全面推进日常工作开展及完成情况公开公示,确保公开内容全面、及时、规范。主动公开信息主要涵盖林草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责;生态建设状况、产业发展情况以及各类林草工作动态;林草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律依据、程序;通知、文件、公示等重要内容。同时,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动态更新与维护,保障公开渠道畅通、信息可及。本年度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文件及工作信息471条,切实提升了林草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安排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相关办理,认真做好接收、登记、办理、答复、存档等工作,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畅通在线申请渠道,为申请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申请服务,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质效。2025年,我局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件,均已按期办结并完成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甘肃 崆峒”门户网站主动及时发布信息40余条,崆峒林业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20余条,涉及国土绿化、果产业发展、林长制等相关政策及解读、工作动态等,为人民群众及时了解造林绿化、产业发展、林长制工作最新动态提供了有力支持,及时回应了公众关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坚持信息三级审发制度,严把信息审核关,保障门户网站和崆峒林业微信公众号信息安全,全年门户网站及公众号平台未发生安全事件,有效确保了政务公开平台的安全运行。

(五)监督保障情况。围绕区级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等重点工作,积极参加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培训2次,政务公开业务水平持续提升。认真落实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督查力度,采用定期、不定期检查等方式,查不足、补短板、促提升,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不断提高。强化对崆峒林业微信公众号,各站室、基层单位的日常监管,建立健全日常监测、季度抽查和年终考评工作机制,有力提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5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7.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在信息发布、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对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和公众期待,仍存在一些亟待完善的薄弱环节:信息更新的及时性与公众需求的契合度需进一步优化;公开内容的呈现形式有待丰富,部分信息多以原文转载为主,可视化、互动化呈现方式应用不足,公众理解和获取关键信息的便捷性有待提升。针对上述问题,为全面提升2026年政务公开工作质效,我局将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水平。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责任意识与履职能力,着力拓宽信息公开的覆盖面,挖掘政策解读、民生服务等重点领域的公开深度,全面提升公开信息的质量与实用性。

二是健全信息发布机制。严格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健全完善“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的全流程管理机制,严格落实“一事一审”“三审把关”制度,强化对公开信息的合规性、准确性审核,确保发布内容真实可靠、规范无误。

三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规范化建设与运维管理,在严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及时更新发布机构职能、政策文件、领导信息等基础内容,聚焦社会热点和群众关切,主动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图文图解等可视化呈现形式,提升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回应性,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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