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崆峒区民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时间:2026-01-16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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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发布平凉市崆峒区民政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接收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5年,我局重点围绕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社团组织及养老服务等民众关切内容进行公开。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6条,政策文件26条,政策解读10条。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共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共0件,无因依申请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诉讼问题。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深入推进民政信息公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成立了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信息审核发布、安全管理等制度,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及时维护更新信息内容,确保政府公开信息更新及时、发布规范。

(四)平台建设

主动适应政务公开“互联网+”新形势,把“崆峒民政”微信公众号、抖音号作为民政工作外宣的主窗口,及时发布有价值、关注度高的民政信息。今年以来,“崆峒民政”微信公众号关注量达到3.6万余人,发布各类公告、通知、倡议书、信息等1500余条,日均点击量达到700余次,有效提升了全区民政工作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相关工作规定,依法推进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能,实行信息发布审核分级负责制,分管领导对发布内容进行把关,主要负责人审核批准后,由办公室专人在门户网站进行发布,对信息公开栏目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4.411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严格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持续深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渠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稳步提升,但对照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更高标准和群众日益多元的信息需求,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政策解读质效有待提升,解读内容多以文字原文解读为主,不够通俗透彻,不同群体的解读适配性不足。二是公开内容精准性不足,公开内容与群众实际需求的匹配度有待优化,针对特殊群体(老年人、残疾人等)的个性化信息供给较为欠缺。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精准发力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一是深化政策解读赋能,聚焦民政核心业务,建立“政策原文+场景案例+图文解读+视频宣讲”的多元化解读体系,针对老年人、困境儿童家属等不同群体,定制差异化解读材料;常态化开展“救助赶大集”活动,现场解答群众疑问。二是拓宽公开渠道形式,在巩固崆峒门户网站、“崆峒民政”微信公众号等现有平台基础上,拓展社区公告栏、养老服务机构公示屏等线下阵地,构建“线上+线下”全覆盖公开网络切实提升信息获取便捷性。三是强化工作保障与监督考核,明确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的责任主体与时限要求,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考核,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对公开不及时、内容不规范等问题限期整改,切实以高质量政务公开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的情况。再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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