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崆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时间:2026-01-15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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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发布《平凉市崆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接收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崆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实施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持续完善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平台和机制建设,深入推进政策公开、工作决策公开、权力运行公开、监督管理公开、放管服务公开、行政执法结果公开。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5年,我局重点围绕食品药品、产品质量、消费提示警示信息等民众关切内容,采取政策讲解、彩页宣传、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公开,旨在让广大群众知情、参与、监督。门户网站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条,转载、发布政府政策、消费提示等信息151条;“崆峒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推送市场监管、食品安全科普等系列报道474篇。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共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共7件,因依申请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3件,无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深入推进市场监管信息公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制,进一步规范官方网站建设和政务新媒体管理,确定了专人负责日常信息审核发布,根据市区统建和实际工作需要适时优化官方网站栏目,建立健全网站信息审核发布、安全管理等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流程、范围、途径,确保部门网站信息更新及时、发布规范。

(四)平台建设

定期开展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自查工作,公开平台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不断提升。“崆峒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现有管理人员2名,累计粉丝数量达7355人,全年共转载、发布信息773条。为提升宣传工作的传播力和影响力,我局于2025年9月7日正式开通“崆峒市场监管”微信视频号,共发布政策解读、科普宣传等视频22条。

(五)监督保障

平凉市崆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定,依法履行推进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能,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形成系统完备、管用有效的公开制度规范体系,切实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17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2

行政强制

10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1

0

0

3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严格落实市、区政务公开有关要求,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保障政务公开工作全面落实,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整体工作系统性不足。信息公开的顶层设计与长效管理机制尚不健全,各环节衔接不够紧密,未能形成闭环管理。二是政策解读与宣传的时效性、深度有待提升。对重要政策文件的宣传解读仍显滞后,形式较为单一,未能体系化、多角度地向公众传达核心要义。三是公开内容的精细度与聚焦度不够。围绕部门主责主业的信息公开目录有待进一步完善,部分公开目录存在重复现象,完整性、针对性需增强。四是公开渠道运用和互动效能不高。现有平台功能未能充分释放,政民互动不足,对社会关切和公众反馈的收集、分析与应用机制较为薄弱。

针对上述不足,2026年我局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一是强化系统谋划。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体系,优化从信息产生、审核、发布到反馈管理的全流程规范,推动构建协同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二是深化政策解读。建立健全重要政策同步解读机制,创新运用图文、问答、发布会等形式开展立体化解读,增强传播效果与公众获得感。三是细化公开内容。依据法定公开范围,动态更新并细化主动公开目录,突出主责主业,推动信息公开内容更加全面、精准、易查。四是优化平台互动。整合用好各类公开渠道,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与管理,主动设置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完善公众意见的收集、办理与反馈闭环,提升互动实效。

我局将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系统化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的情况。再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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