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崆峒区商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时间:2026-01-08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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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发布《平凉市崆峒区商务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接收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严格对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精准梳理公开内容,公开信息涵盖年度预决算报告、政策文件、计划规划、涉企优惠政策、政策法规等,确保信息及时更新、内容规范、数据准确。同时,同步公开政策解读和工作进展,切实让群众全面掌握切身利益相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全流程管理机制,规范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等环节。2025年未接到书面或电话等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制度,明确各股室(中心)职责分工,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和平台维护。严格执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原则,对拟公开信息实行“三审三校”审核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合法合规。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及时发布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等权威信息,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为群众搭建起便捷高效的信息获取渠道。“崆峒商务”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信息200余条,订阅用户数6412人;“崆峒商务”抖音号全年发布信息95条,订阅用户数3171人。

(五)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定期开展工作自查,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升专业能力,同时畅通监督渠道,确保公开工作落地见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内容深度不足。现有公开信息以基础工作动态为主,民生政策解读不够透彻,缺乏案例化、通俗化阐释,群众理解度有待提升

二是信息更新时效性欠缺。个别栏目存在信息滞后现象,部分动态类、公示类信息未严格按规定时限更新,影响公众获取最新政务信息的便捷性。

三是业务能力有待加强。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理解和实操能力存在差异,应对复杂申请的处理水平需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一是深化公开内容建设。聚焦消费品以旧换新等群众关切领域,对照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细化公开范围和标准;建立政策解读“清单化”机制与公开内容动态调整机制,通过图文解读、问答梳理等案例化、通俗化形式提升解读实效,增强公开信息的关联性和实用性,提升群众理解度。

二是健全信息更新机制。明确各股室信息公开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建立“生成—审核—发布”全流程衔接机制,实行定期自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杜绝信息滞后现象,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发布,保障公众获取最新政务信息的便捷性。

三是强化能力建设。定期组织业务培训,邀请专家解读政策法规和典型案例,提升工作人员对公开条例的理解、实操能力及复杂申请处理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再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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