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崆峒区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时间:2026-01-09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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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规定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 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发布《平凉市崆峒区统计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接收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我局通过“甘肃·崆峒”门户网站更新了领导简介、机构职能,主动公开信息50条,其中:进度数据13条、统计公报1条、普查公报1条、统计年鉴1条、部门文件6条、预决算2条、政策解读26条。一是丰富公开内容。用好省、市统计局网站、“崆峒统计微讯”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各类统计信息,创新形式、丰富内容。二是创新公开方式。通过“崆峒统计微讯”公众号发布我局统计数据、工作动态及相关统计知识548条。三是畅通公开渠道。推进统计法治宣讲进党校、进基层、进企业;通过线上和线下方式开展“9·20统计开放日”“12·4宪法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活动,进一步提升社会各界对统计法律法规、统计工作的知晓度、认可度和支持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公开原则,依法及时公开各类统计信息,以“群众少跑路,好办事”为目标,聚焦线上线下两条主线,全方位畅通网上申请、信函申请、当面申请等受理主渠道,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渠道,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助力推进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2025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不断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渠道,使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二是不断完善政务公开规章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制度,对拟在“甘肃·崆峒”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合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持续强化服务意识,畅通服务渠道,不断充实完善我局在“甘肃·崆峒”网站栏目内容,定期做好网站平台的维护、更新,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充分利用“崆峒统计微讯”微信公众号实时更新工作动态,多种形式开展统计法治宣传和统计数据解读。

(五)监督保障情况。2025年我局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保障,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全力抓、工作人员具体干的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运行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工作的系统性、规范性体现不够明显,公布时效性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解读面还不够广。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发挥统计部门优势,充实信息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关注民生,依法及时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同时,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不断增强政务公开意识,提升相关工作人员服务水平和专业素质,以政务公开促统计服务精进,以政务公开促统计形象树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的情况。再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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