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崆峒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时间:2026-01-12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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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发布《平凉市崆峒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接收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区医保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的理念,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完整、正确地公开政府医疗保障信息,切实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与获得感。

(一)主动公开。区医保局主动公开了规划计划、预算决算、政策解读、医疗保险等内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全力推进政府医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全年通过崆峒区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19篇,其中政策文件7篇,预算决算2篇,政策解读3篇,医疗保险4篇,医疗救助3篇,“崆峒区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54条。

(二)依申请公开。着力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细化明确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归档等全流程工作环节,确保程序合规、实体合法。2025年,区医保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完善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公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二是严格规范管理公开服务形式与内容,重大事项由分管副局长审核,主要负责人严格把关,保证公开内容正确与严谨;三是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及时总结政务公开工作中经验和方法,及时改进和完善,提升政务工作的能力,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质量。

(四)平台建设。区医保局将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规范上传公开发布的政府信息至崆峒区人民政府网站,目前运行情况良好。现有微信公众号账号“崆峒区医保局”正常运行,主要用于发布日常工作动态信息、医保信息公示、政策宣传,2025年全年更新信息254篇,同时借助平凉发布、崆峒发布等新媒体发布重要政策及信息,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各项信息能够及时、完整、真实地公开。

(五)监督保障。加大医疗保障公开宣传力度,及时报送政务公开工作动态信息,总结政务公开工作的经验心得,学习并借鉴兄弟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宝贵经验。逐步完善信息主动公开、政策法规、政策解读等信息更新,对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检查,查漏补缺,及时纠正政府信息公开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加大常态化推进力度,进一步提高信息发布的时效性、规范性与正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纠正

总计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我局2025年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方面做出了努力,取得了一些成果,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策解读工作需进一步强化,部分医保政策解读材料专业术语堆砌,缺乏通俗化转化,导致群众理解难度较大;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升,部分重要医保政策文件、基金监管处罚结果、参保缴费通知等信息的发布存在滞后性,信息发布流程衔接不够顺畅,影响医保业务办理效率和政策知晓度。

(二)改进措施。一是及时总结并学习各项工作并进行信息公开的经验。做到充分沟通,实现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具体性、完整性和生动性;二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与业务能力,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为医疗保险政策的落实提供有力的支持,有效提升政务公开服务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的情况。再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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