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崆峒区大秦回族乡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21]30号),制作发布《平凉市崆峒区大秦回族乡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接收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大秦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格贯彻落实《条例》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切,不断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完善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持续提升,为促进法治政府、透明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及时修订发布《大秦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围绕年度中心任务,聚焦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民生保障、财政资金使用、惠农政策落实、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年通过“甘肃·崆峒”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大秦乡”栏目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33条,内容涵盖政策文件、保障救助、村务公开、安全生产、公共文化服务等。二是持续加强“大秦先锋号”微信公众号运营管理,充分发挥其传播迅速、覆盖面广的优势,全年发布转载政策解读、工作动态、便民信息、文化生活等内容共计872条,有效拓宽了信息公开覆盖面,提升了政民互动和舆论引导能力。三是依托各村“三务”公开栏等实体阵地,及时公开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项目建设、集体资产管理、惠民补贴发放等信息,确保基层群众,特别是老年人等群体能够便捷获取信息,保障了基层治理的透明度。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度,大秦乡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当面、信函、电话、网络平台等任何形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健全组织机制。及时调整优化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党政综合办公室统筹协调、各办公室(中心)协同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二是规范流程管理。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明确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各环节责任,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合法、数据准确、表述规范、导向正确。坚决落实保密审查要求,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全年未发生信息泄密事件。三是实行动态管理。建立政府信息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对已公开的信息进行常态化梳理、审查,对废止、失效或变更的信息及时予以标注、更新或移除,保障信息的时效性、有效性和准确性。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5年大秦乡将群众关心热点问题等作为公开重点,持续加大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政府权力运行相关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在政务公开平台以及单位政务公开栏等公开各项工作,以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为载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一是切实履行政府网站内容保障责任,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大秦乡”栏目更新及时、内容准确、链接有效,杜绝“空白栏目”“僵尸栏目”现象。优化栏目设置,提升信息检索便利性,不断增强政府网站的权威性和服务功能。二是加强“大秦先锋号”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的内容建设和日常监管,明确发布标准,规范互动回应流程,提升信息发布质量与传播效果,使其成为政策解读、便民服务和政民沟通的重要桥梁。三是在巩固乡、村两级政务公开栏等传统公开阵地的基础上,结合党群服务中心等线下场所,提供信息查询、政策咨询等便民服务,满足不同群体的信息获取需求。
(五)监督保障方面。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乡年度绩效考核体系,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的网站巡查、季度检查和年度考评工作。通过内部自查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形成持续改进的工作闭环。在乡党群服务中心显眼位置设立群众意见箱,对外公布监督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评议。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及时研究处理,不断改进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增强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信息处理能力和公开服务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升。部分政策文件的解读形式仍较为单一,多以文字解读为主,采用图表、图解、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易于理解的方式进行解读不够充分,解读的深度和针对性有待加强。二是公开内容供需匹配需优化。主动公开的信息与群众高度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之间的精准对接尚有提升空间,信息服务的个性化、实用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平台融合互动需深化。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协同联动效应有待进一步发挥。
下一步,我乡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和形式,推动我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着力提升解读实效。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要求,积极创新解读形式,丰富解读载体,更多运用简明问答、案例说明等方式,增强政策解读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实效性,确保政策内涵透明、信号清晰。二是持续深化重点领域公开。聚焦群众和企业办事的堵点、难点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进一步细化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标准,推动公开内容更贴近民生、服务决策。三是优化阵地平台协同功能。加强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与政务新媒体矩阵管理,强化数据同源、服务同频,规范留言办理答复流程,提升在线互动效率和满意度。四是夯实工作基础与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和交流,提升全乡工作人员特别是具体经办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公开意识。完善内部监督考核机制,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融入日常工作各环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再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