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崆峒区崆峒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时间:2026-01-15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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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发布《平凉市崆峒区崆峒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接收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崆峒镇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提升政务透明度和群众获得感为核心,将信息公开与乡村振兴、和美乡村建设、民生服务等重点工作深度融合,构建“制度健全、渠道畅通、内容精准、监督有力”的工作体系,全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深入推进。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本年度共发布政务公开信息145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3条,法定主动公开内容140条(其中,领导简介1条,乡镇简介1条,预算决算2条,安全生产/防灾减灾16条,社会救助30条,公共文化服务20条,食品药品监管12条,住房保障12条,乡村振兴16条,涉农补贴12条,村务公开18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通过充实公开内容、保障公开时效、突出公开重点,政务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和针对性显著增强,政务公开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持续巩固并稳步提升,为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本年度共收到2条通过邮寄送达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经核实2条均属于“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的申请,并通过邮寄方式及时进行了答复,向申请人提供了相关可查询单位的办公地址及电话等信息,所有申请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办结率100%,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申请人满意度达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发布和日常运维管理,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做到信息内容及时更新,更新内容准确、真实、完整,进一步提高政府网站信息的及时性、权威性和参考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视频号,丰富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在平台上及时发布重要工作信息、政策解读、项目进展等,确保群众能够在多种渠道获取政务信息并深入了解相关政策。现有政务新媒体“康养崆峒”微信公众号1个,全年累计发布各类信息783条,“康养崆峒”微信视频号1号,全年累计发布各类视频57条。设立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1处、公开栏1处,设立村级政务公开栏15处,现全部正常运行,内容更新、政策解读等工作有序开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依申请公开等机制,突出公开重点、规范公开程序。设立投诉信箱、举报、监督电话等,专门接受群众投诉举报。通过公示栏、广播和黑板报等方式进行宣传,让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时效性还有待加强。部分栏目信息发布存在滞后现象,未能及时满足公众需求。二是信息公开范围还不够全面。部分内容质量有待提高,群众查阅、了解信息还不够便捷。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施策发力,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一是强化主动公开力度。紧扣群众急难愁盼,聚焦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惠民举措、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公开快公开,切实提升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拓宽公开覆盖范围。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多种形式对惠民惠农政策等内容进行及时推送,优化线上检索与线下窗口服务,确保群众便捷查询、有效运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的情况。再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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