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水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发布《平凉市水务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接收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市水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准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紧扣全市水利高质量发展目标,统筹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各项工作,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不断提升,为全市水利事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深化主动公开。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围绕核心工作,多渠道推进信息公开。全年在平凉水务门户网发布信息1931条,其中河湖管理20条、水资源管理17条、水利建设22条、水利管理12条、水旱灾害防御33条、水土保持523条、热点关注846条、水利要闻190条、县区动态317条、党的建设109条、水利风采3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0条、领导介绍7条、机构简介1条、履职依据38条、政策解读25条、建议提案7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及时公开市水务局及下属单位年度预算、决算13条。平凉水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793条。本年度共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53件,其中办理行政许可53件、行政处罚0件、行政强制0件;因水土保持补偿费和水资源费改税,行政事业性收费金额共0万元。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严格落实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工作制度,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和办理时限,规范申请处置流程,确保群众诉求得到及时回应。2025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修订完善《平凉市水务局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平凉市水务局政府信息法定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明确公开范围、方式、时限和责任科室,确保公开信息准确规范。2025年度,本单位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废止1件,现行有效3件。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根据工作需要优化平凉水务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强化“平凉水务”微信公众号运营,拓宽信息传播渠道,提升公开覆盖面和便捷性。

(五)强化信息监督保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定期核查信息发布情况,及时发现整改问题;严格落实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要求,所有依申请类事项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实现一站办理,强化工作落实闭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市水务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和公众期盼,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信息发布形式相对单一,多以文字类内容为主,图文并茂、视频解读等生动直观的呈现形式运用较少;二是信息更新时效性不均衡,部分栏目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主动,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等热点信息的公开深度与广度仍需进一步拓展;三是政策解读的深入性与及时性仍需加强,解读内容针对性有所欠缺,未能紧密结合群众实际需求开展通俗化解读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聚焦问题短板,强化工作措施,全方位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一是持续推进主动公开工作。紧密围绕全市水利核心工作,明确各栏目责任主体及更新时间节点,确保工作时效性;聚焦重点工程项目的关键环节,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展信息的深度与广度,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与成效。二是提升政策解读质量。丰富政策解读形式,综合运用图文解读、视频讲解、在线答疑等多种方式,深入解读水利政策的核心要义、适用范围和办理流程,增强解读的通俗性和可读性。三是完善互动反馈机制。以平凉水务门户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为依托,构建并优化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办理、反馈的闭环机制,及时响应群众关注的问题。广泛征求公众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四是强化平台建设管理。进一步优化平凉水务门户网栏目设置,提升平台智能化、便捷化水平,加强“平凉水务”微信公众号运营管理,提升信息传播效率和影响力,打造多渠道、全方位的政务公开平台体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平凉市水务局没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再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