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崆峒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兰州新起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路春霞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平崆劳人仲案字〔2025〕296号),因你单位拒收仲裁专递且法定代表人孔志忠无法联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下列的仲裁文书:仲裁裁决书。
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文书自动发生法律效力,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联系地址:平凉市区政务服务中心0915室
联系电话:0933-8232808
特此公告
附件:仲裁裁决书.pdf
平凉市崆峒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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