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620800/2026020034
-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
- 发文机关: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6-07-23
- 发文字号:平政办发〔2026〕34号
- 发布日期:2026-07-31
- 有 效 性:有效
- 标 题: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崆峒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
- 内容概述:本次价格调整自2026年8月1日起执行,与本通知不符的价格标准自行废止。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崆峒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
崆峒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甘肃省定价目录》(甘发改价格规〔2022〕473号)《甘肃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实施细则》(甘发改价格规〔2025〕1号),经研究,现就崆峒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崆峒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
1.起步价。不区分车型,全天起步价由现行5元/2公里调整为6元/2公里(起步价基价里程为2公里);
2.标准运价。基价里程后,白天标准运价仍为1.2元/公里;夜间(23时至次日5时)标准运价由现行1.6元/公里调整为1.8元/公里。
3.空驶补贴费、等候费不变。城区10公里内不收空驶补贴费,超过10公里每超过1公里加收标准运价50%的空驶补贴费;每等候5分钟收取等候费1.2元。包车租价由双方协商议定。
二、相关要求
1.崆峒区政府、交通运输部门要充分利用多种方式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崆峒区政府要按照调整的运价,对巡游出租汽车计价器计价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完成的按新标准收费,未调整的按原标准收费。
3.出租车经营者应做好明码标价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要跟踪开展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规收费等行为。
三、执行时间
本次价格调整自2026年8月1日起执行,与本通知不符的价格标准自行废止。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7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文件下载: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崆峒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