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督监管,切实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为进一步加强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管理,防范畜产品安全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助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市畜牧兽医局围绕“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目标任务,强化动物检疫、动物卫生监督、兽药饲料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努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全面安排部署。根据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市畜牧兽医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守牢“三条底线”的要求,起草下发了《平凉市2022年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安排意见》《2022年平凉市畜禽及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制定印发了《平凉市食用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重点品种精准治理清单》等指导性文件,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二、强化检疫监督。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作为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的重要关口,按照严格落实检疫申报“四不受理”和“五到位”要求的狠抓产地检疫。突出屠宰检疫,严格执行“五不得”要求,严把“六个关口”,有力保障了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促进了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强化调运监管。通过对贩运人员、车辆进行备案管理,严格执行动物调入前备案报告、指定通道进入、动物落地后报告、官方兽医到场(户)查证验物、监督进行隔离观察和重大动物疫病抽检的监管制度,初步形成了调出地“准出”、调入地“准入”、调运中“严查”、调运后“严管”的有效联动机制,有效防范了因动物调运引发疫情的风险。
四、强化兽药监管。持续抓好兽药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督促严格依照兽药GSP要求开展经营活动,做好农业农村部公布兽药质量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和兽用严管药品的排查检查。深入开展“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行动,持续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切实维护动物健康和动物源性食品安全。
五、强化监督抽检。将抽样监测作为规范兽用抗菌药使用的重要举措,配合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在养殖、屠宰、市场采集畜禽产品,开展风险监测和例行监测工作,市县在做好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抽检的同时,督促规模养殖场和屠宰企业自觉开展兽药残留定量检测,进一步确保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
(撰稿:胡彦龙 审核:韩淑红 责任编辑:王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