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治理 与法同行
前段时间,河北邯郸三名初中生涉嫌杀害同学的新闻引发社会关注,农村青少年犯罪低龄化趋势日益明显,不断挑战社会认知的底线。在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关键时期,加强乡村法治建设,夯实乡村治理法制基础迫在眉睫。作为乡村振兴的主力军和践行者,乡村干部要坚持“尊法筑基、学法提能、用法为民”,为乡村治理赋能增效。
深学细悟厚“底子”,根植“尊法崇法”的思想理念,筑牢乡村治理的法治根基。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无论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还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依法治国既是重要内容,又是重要保障。在开启全面乡村振兴的伟大征程中,尊崇法治是树立法治信仰、推进乡村治理的前提,是乡村干部必备基本素质。乡村干部要从内心真正尊重法律,培养法律至上的信仰,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时刻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牢固制度意识、纪律意识,实现培育法治信仰与践行法治精神的相互引领,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在乡村全面振兴中形成尊崇法度、遵守法律、捍卫法制的良好氛围。
深查广议解“扣子”,培养“学法懂法”的行动自觉,提高乡村治理的法治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普法工作要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特别是要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要把“普法进校园”活动放在乡村治理的重要位置,坚持法制教育从娃娃抓起,把法治教育纳入校园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由易到难、循序渐进不断增强青少年的规则意识。要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在乡村广泛组织开展“最美家庭”“诚实守法家庭”等先进评选活动,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通过法律讲堂、宣传宣讲、读书分享等活动,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大力做好普法宣传工作。要完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积极发展乡村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加强对人民调解员法律政策、专业知识和调解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
深入践行立“样子”,凝聚“守法用法”的立场观念,行稳乡村治理的法治道路。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利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乡村振兴各领域全过程。在乡村一级要全面推行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制度,开展形式多样的村级议事协商,探索村民小组协商和管理的有效方式。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诉源治理,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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