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崆峒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送达公告
綦治国、韩雅菲:
本机关于2021年7月14日对甘肃航辰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崆)应急罚〔2021〕5号),2023年8月7日该公司注销。截至目前,该行政处罚尚未履行结束,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作为该公司法人及股东,由你二人继续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崆)应急罚〔2021〕5号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依法向你们送达《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崆应急罚催〔2024〕1号),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限你们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方式(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缴入“甘肃省非税收入待解缴户”银行账户中)依法履行行政处罚决定。逾期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平凉市崆峒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