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农业农村局

  • 时间:2020-05-20 00:00
  •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 字体: [ ] [ ] [ ]
  • 收藏
  • 分享:

  平凉市农业农村局简介  

  平凉市农业农村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加挂中共平凉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农业农村方针政策及国家有关“三农”工作的法律法规。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指导农业综合执法。承担“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市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提出深化全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工作。 

  (四)指导全市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全市种植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蔬菜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蔬菜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提升。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 

  (六)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 

  (七)组织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野生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管理全市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农药的许可及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市内植物防疫检疫工作,依规监测、发布并组织扑灭疫情。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农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 

  (十)负责全市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市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跟踪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全市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全市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组织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农业对外经济、贸易促进和技术交流合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外援、援外项目。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农业农村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十六)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1.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2.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植物疫病防控监督管理。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十七)与市畜牧兽医局有关职责分工。1.市畜牧兽医局负责全市畜牧渔业项目论证申报、组织实施、资金监管、项目管理、考核验收等工作;需要向省农业农村厅申报的项目,由市畜牧兽医局直接申报。2.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工作。承担畜禽屠宰和生鲜乳收购环节及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负责符合质量标准的畜水产品认定工作。 

  内设机构: 

  办公室、市委农办秘书科、政策法规科、人事教育科、农村改革科、发展规划与市场信息科、种植业管理科、产业发展与合作经济科、农村社会事业科、农业投资项目管理科、财务审计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政务服务科。 

  通讯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果园路5号 

  邮政编码:744400 

  办公电话:0933-5998590、5998571(传真) 

  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平凉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0-05-20 00:00

  平凉市农业农村局简介  

  平凉市农业农村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加挂中共平凉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农业农村方针政策及国家有关“三农”工作的法律法规。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指导农业综合执法。承担“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市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提出深化全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工作。 

  (四)指导全市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全市种植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蔬菜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蔬菜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提升。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 

  (六)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 

  (七)组织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野生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管理全市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农药的许可及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市内植物防疫检疫工作,依规监测、发布并组织扑灭疫情。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农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 

  (十)负责全市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市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跟踪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全市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全市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组织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农业对外经济、贸易促进和技术交流合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外援、援外项目。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农业农村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十六)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1.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2.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植物疫病防控监督管理。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十七)与市畜牧兽医局有关职责分工。1.市畜牧兽医局负责全市畜牧渔业项目论证申报、组织实施、资金监管、项目管理、考核验收等工作;需要向省农业农村厅申报的项目,由市畜牧兽医局直接申报。2.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工作。承担畜禽屠宰和生鲜乳收购环节及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负责符合质量标准的畜水产品认定工作。 

  内设机构: 

  办公室、市委农办秘书科、政策法规科、人事教育科、农村改革科、发展规划与市场信息科、种植业管理科、产业发展与合作经济科、农村社会事业科、农业投资项目管理科、财务审计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政务服务科。 

  通讯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果园路5号 

  邮政编码:744400 

  办公电话:0933-5998590、5998571(传真) 

  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