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水务局

  • 时间:2025-07-01 16:51
  • 来源: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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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水务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县级单位。

机关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水利政策。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市水利发展政策,起草有关规章草案。制定全市水利发展战略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全市主要河流的流域综合规划及有关专业规划,并负责监督实施。

(2)负责全市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县(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负责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市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负责指导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点河流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7)负责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督促指导地方配套工程建设。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负责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0)负责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协调推动对口支援等工作。

(11)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县(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2)负责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全市水利行业标准并监督实施。

(13)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水利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1)办公室(政务服务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综合协调科室工作;负责局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和综合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政务机要、公文处理、文秘档案、后勤保障、机关安全、公务用车保障工作;负责纪检、信访、党务、精神文明建设、工青妇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调配、技术职务评聘、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加挂政务服务科牌子,增加承担“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政务服务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监督政务服务行为。

(2)规划计划科:负责拟定全市水利战略规划,组织编制水利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牵头负责全市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审查审报水利水保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指导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负责组织水利水保项目的列项争取工作;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牵头负责全市水利水保年度责任目标制定和考核工作;承担全市水利综合统计工作。

(3)经济财务科:负责编制水利部门预算;负责全市水务行业财务、会计管理和专业财务人员培训工作;组织、协调、保障各类水利水保资金的及时到位和安全运行;制定各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调节措施;对各类水利水保资金的使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检查;负责局系统干部离任审计;对水务系统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主管局属各单位和局机关财务工作,承担人员劳资工作。

(4)水建科:指导全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负责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的规划、年度计划、实施方案的编报审批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的法人组建、招投标、开工审批;负责水利工程的设计、监理、施工管理;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水利工程建设期间的阶段验收、专项验收及工程技术预验收;负责水库移民工作。

(5)水管科:负责已建成各类水利工程的组织管理、运行管理、灌溉管理、经营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水利管理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小水电代燃料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负责各类水利工程供水成本核算,制定水费征收办法,并监督实施;编制水利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工作。

(6)质量安全监督科:负责对全市在建水利工程实施质量监督检查。承担新建工程的质量监督书申报审批;核定下发工程质量项目划分,开展单元工程质量抽检和分部、单位、重要隐蔽单元工程质量核定备案;编制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负责组织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7)水政水资源科(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实施流域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组织指导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指导水利系统依法行政工作。

(8)河湖管理科:组织制定全市河湖管理保护规划。承担河长制办公室具体工作。指导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指导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指导、监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活动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及防洪影响审批。

(9)水旱灾害防御科: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专项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运用补偿工作,组织指导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单位负责人:刘孝平

通讯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兴北路105号惠民大厦裙楼4、5楼

邮政编码:744000

办公电话:0933-8712602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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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水务局
时间:2025-07-01 16:51

平凉市水务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县级单位。

机关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水利政策。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市水利发展政策,起草有关规章草案。制定全市水利发展战略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全市主要河流的流域综合规划及有关专业规划,并负责监督实施。

(2)负责全市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县(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负责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市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负责指导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点河流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7)负责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督促指导地方配套工程建设。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负责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0)负责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协调推动对口支援等工作。

(11)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县(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2)负责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全市水利行业标准并监督实施。

(13)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水利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1)办公室(政务服务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综合协调科室工作;负责局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和综合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政务机要、公文处理、文秘档案、后勤保障、机关安全、公务用车保障工作;负责纪检、信访、党务、精神文明建设、工青妇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调配、技术职务评聘、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加挂政务服务科牌子,增加承担“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政务服务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监督政务服务行为。

(2)规划计划科:负责拟定全市水利战略规划,组织编制水利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牵头负责全市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审查审报水利水保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指导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负责组织水利水保项目的列项争取工作;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牵头负责全市水利水保年度责任目标制定和考核工作;承担全市水利综合统计工作。

(3)经济财务科:负责编制水利部门预算;负责全市水务行业财务、会计管理和专业财务人员培训工作;组织、协调、保障各类水利水保资金的及时到位和安全运行;制定各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调节措施;对各类水利水保资金的使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检查;负责局系统干部离任审计;对水务系统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主管局属各单位和局机关财务工作,承担人员劳资工作。

(4)水建科:指导全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负责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的规划、年度计划、实施方案的编报审批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的法人组建、招投标、开工审批;负责水利工程的设计、监理、施工管理;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水利工程建设期间的阶段验收、专项验收及工程技术预验收;负责水库移民工作。

(5)水管科:负责已建成各类水利工程的组织管理、运行管理、灌溉管理、经营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水利管理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小水电代燃料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负责各类水利工程供水成本核算,制定水费征收办法,并监督实施;编制水利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工作。

(6)质量安全监督科:负责对全市在建水利工程实施质量监督检查。承担新建工程的质量监督书申报审批;核定下发工程质量项目划分,开展单元工程质量抽检和分部、单位、重要隐蔽单元工程质量核定备案;编制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负责组织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7)水政水资源科(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实施流域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组织指导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指导水利系统依法行政工作。

(8)河湖管理科:组织制定全市河湖管理保护规划。承担河长制办公室具体工作。指导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指导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指导、监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活动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及防洪影响审批。

(9)水旱灾害防御科: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专项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运用补偿工作,组织指导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单位负责人:刘孝平

通讯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兴北路105号惠民大厦裙楼4、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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