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应急管理局

  • 时间:2025-07-01 16:48
  •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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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应急管理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行政单位。

主要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二)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规程和标准。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市应对较大灾害指挥协调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平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各级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组织协调全市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负责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中央、省属在平和市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煤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考试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六)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跨省救援。

(十七)承担法律法规直接赋予市本级的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职责,组织查处辖区内跨区域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复杂案件,监督指导辖区内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甘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平凉市应急管理局内设13个科室,即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人事和教育训练科、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救灾和物资保障科、自然灾害防治科、火灾防治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科、矿山安全监管科、工贸安全监管科、政策法规科(政务服务科)、综合执法监督科、调查评估和统计科。

单位负责人:王锡荣

通讯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石家巷48号

邮政编码:744000

办公电话:0933-8211432

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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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5-07-01 16:48

平凉市应急管理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行政单位。

主要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二)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规程和标准。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市应对较大灾害指挥协调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平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各级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组织协调全市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负责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中央、省属在平和市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煤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考试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六)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跨省救援。

(十七)承担法律法规直接赋予市本级的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职责,组织查处辖区内跨区域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复杂案件,监督指导辖区内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甘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平凉市应急管理局内设13个科室,即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人事和教育训练科、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救灾和物资保障科、自然灾害防治科、火灾防治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科、矿山安全监管科、工贸安全监管科、政策法规科(政务服务科)、综合执法监督科、调查评估和统计科。

单位负责人:王锡荣

通讯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石家巷48号

邮政编码:744000

办公电话:0933-8211432

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