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生态环境局
平凉市生态环境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县级行政单位。
机关职能
(一)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有关制度。
(二)负责全市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三)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减排目标落实。
(三)负责提出全市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
(四)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环境修复工作。
(五)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全市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
(七)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八)负责全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
(九)统一负责全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
内设机构
平凉市生态环境局内设办公室、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规划统计科、人事财务科、自然生态保护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科、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政务服务科)9个科室。
下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市核与辐射技术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信息监控中心、市生态环境应急事务中心、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市固体废物和危险化学品处置中心6个事业单位和县(市、区)、平凉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分局8个派出机构。
单位负责人:王怀义
通讯地址:崆峒区兴北路105号惠民大厦3楼
邮政编码:744000
办公电话:0933—8212966
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上一篇: 平凉市自然资源局
下一篇: 平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