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县级行政单位。
机关职能
(1)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和省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专业技术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指导县(市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3)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拟订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与创业政策,加强对全市劳务输转工作的指导;牵头拟订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创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我市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负责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全市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实施政策,组织拟订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和接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市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
(5)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负责全市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管理工作。
(7)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制度;制定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负责全市职称制度改革与深化工作,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制度;负责全市博士后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协调管理和各类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工作。
(8)负责审核呈报以中央部委和省委各部门、省级工作部门名义的表彰奖励事项(对党员和党组织实施的表彰奖励除外),负责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有关待遇落实。
(9)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0)负责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1)负责受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12)负责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秘书、会务、机要、文书档案、财务、政务公开、安全保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中心组理论学习的组织工作。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及政策法规汇编工作。负责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等会议议定事项及各项业务工作的督办落实。负责机关及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禁毒、招商引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提案、建议的办理。协调做好群团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
(科室负责人:张家宜 办公电话:0933—8212076)
(2)人事教育科。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风建设、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宣传、新闻发布、舆情监督和引导工作。负责审核呈报以中央部委和省委各部门、省级工作部门名义的表彰奖励事项(对党员和党组织实施的表彰奖励除外)。负责办理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手续,办理提请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负责机关党务、党风廉政建设及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工资福利、考核奖惩、选拔任用、出国政审。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
(科室负责人:姚 瑶 办公电话:0933—8238178)
(3)政务服务科。负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推进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放管服”改革,指导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放管服”改革。负责综合管理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政务服务业务。负责梳理加载、更新发布市级人社部门权责清单、服务指南等工作。负责制定全局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业务手册、服务指南,优化服务流程,推行网上审批服务。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监督政务服务行为。负责市级人社部门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全市人社系统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承办依法行政、法制宣传、普法教育等工作。
(科室负责人:姚 瑶 办公电话:0933—8238539)
(4)规划财务科。负责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审核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负责科技项目、国际援助项目经费的管理。负责制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负责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信息化建设规划和项目管理规划。承担社会保险信息项目和数据统计管理工作。牵头承办市社会事业领域改革等工作。
(科室负责人:王玲玲 办公电话:0933—8224921)
(5)就业促进科。负责拟订全市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定全市创业、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流动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规范服务管理。牵头拟定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创业政策。负责拟定全市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综合协调全市高校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等群体就业创业工作。负责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承办市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审批工作。参与拟定全市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审批全市性人才交流会。综合指导管理全市人力资源市场。承办全市就业创业、就业统计、就业形势分析等工作。
(科室负责人:刘 伟 办公电话:0933—8238208)
(6)职业能力建设科。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评定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的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全市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负责贯彻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推进实施职业技能资格制度和劳动预备制度,制定全市技能鉴定政策和标准,监督管理和指导全市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负责完善职业技能竞赛制度,组织实施技能人才表彰、奖励工作。承办职业能力建设相关统计和分析业务。
(科室负责人:曹 瑜 办公电话:0933—8213434)
(7)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负责全市企事业单位人才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开发、管理、使用、引进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全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国家和省、市各类高层次人才的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并督促实施。负责全市博士后管理工作及境内自费留学人员就业指导与推荐工作。负责对全市人才资源状况进行调查研究。
(科室负责人:郑翠娥 办公电话:0933—8211421)
(8)职称管理科。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负责市属各系列中高级评委会管理工作。负责中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审查推荐工作。负责全市中级职称直接认定结果确认和市直单位初级职称直接认定结果确认工作。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工作。负责颁发评审及考试取得省内有效各级别职称资格证书。负责承办全市职称改革等工作。
(科室负责人:程 晖 办公电话:0933—8224885)
(9)工资福利科。负责市直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休政策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生活福利和津贴补贴的管理和完善工作。负责全市事业单位人员综合计划管理和工资基金管理工作。负责市直事业单位增人计划管理工作。承办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全市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待遇工作并组织实施。负责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有关待遇落实。
(科室负责人:邓 翔 办公电话:0933—8211430)
(10)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负责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按照管理权限,承办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或备案事宜。负责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考核奖惩制度。负责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调配政策,承办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手续。会同有关部门综合管理市直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考核奖惩等工作。负责拟定全市事业单位聘用制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办理市直事业单位聘用制工勤人员聘用手续。
(科室负责人:王兆乾 办公电话:0933—8211433)
(11)劳动关系科。负责制定全市劳动关系、农民工工作、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全市劳动关系政策、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拟订全市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负责全市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和规范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行政执法行为和工作流程,推进劳动监察工作体系建设和网格化管理,依法督办劳动违法违规案件,开展劳动者权益维护宣传咨询活动。负责检查中、省驻平单位和市属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依法纠正和查处中、省驻平单位和市属企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承办全市农民工、农民工工资支付有关工作。
(科室负责人:李令德 办公电话:0933—8212903)
(12)养老保险科。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和全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和村干部养老保险政策。负责拟订完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和服务政策。负责职业年金管理指导工作。负责企业职工提前退休审批。负责中、省驻平单位工作人员退休资格审核工作。负责企业单位因病和非因工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审批工作。负责拟订并监督实施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拟订有关城乡居民社会保险服务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科室负责人:梁永谋 办公电话:0933—8238278)
(13)工伤和失业保险科(平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和全省工伤、失业保险政策。负责拟订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结算标准和支付范围。组织开展工伤预防、补偿和康复工作。负责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承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日常工作。建立完善失业调控、失业监测、失业预警及应急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科室负责人:翟峰浩 办公电话:0933—8216272)
(14)基金监督科。负责拟定全市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监督制度和运营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拟定社会保险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审计规则并组织实施。负责就业专项资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审计监督。组织查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方面的欺诈行为和重大案件。承办全市查处和防范社会保险欺诈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科室负责人:万 颖 办公电话:0933—8211427)
(15)调解仲裁管理科(平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政策。指导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承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承担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负责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规章制度和政策,负责受理、协调、交办、转送、督办群众申诉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访事项,牵头办理网站留言。
(科室负责人:曹晓宏 办公电话:0933—8213353)
单位负责人:王红霞
通讯地址:平凉市崆峒区仁爱路37号
邮政编码:744000
办公电话:0933-8212076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