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民政局
平凉市民政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县级行政单位。
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承担对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公募基金会及其分支(代表)机构的登记管理和监察职责。
(三)牵头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指导和监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临时生活救助,配合财政部门做好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救助工作。
(四)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五)指导全市社会福利彩票的销售和管理,管理使用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
(六)负责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推进慈善事业的发展。
(七)负责婚姻管理、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八)承担行政区划管理和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
(九)拟定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拟定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牵头发放高龄补贴。
(十)承担专项民政事业经费和项目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职责。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民政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办公室、规划财务科、社会组织管理科(社会组织党建科、市社会组织执法监督科)、社会救助科(社会救助稽查核查科)、区划地名科、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科、养老服务科、老龄工作科和慈善事业促进科共9个职能科(室)。
单位负责人:穆冬梅
通讯地址: 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西城路95号
邮政编码: 744000
办公电话: 0933-8211159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