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平凉市营商环境建设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
机关职能
(1)组织拟定全市营商环境方面政策、措施、规划,制定营商环境方面标准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优化营商环境制度机制的建议,统筹营商环境领域制度改革创新。
(2)负责全市信用体系建设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拟定和实施相关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全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提供社会信用信息的应用和服务。
(3)负责拟定全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考核制度,组织开展全市营商环境评价、考核、督办落实。
(4)负责全市项目建设推进过程中政务服务、权益维护督办工作,监督相关单位履行服务保障职责,推动项目落实落地。
(5)建立健全全市营商环境问题跟踪督办制度机制,负责损害营商环境行为投诉的受理、转办、督办等。
(6)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营商环境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承担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文稿起草、督查督办、宣传、外事、财务及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性审查等工作。
(2)信用建设科。负责全市信用体系建设、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全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推广使用省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协调建立健全信用主体权益保护制度,指导各县(市、区)、各行业规范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开展社会信用评价工作。组织开展“诚信平凉”建设。
(3)考核评价科。承担优化营商环境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工作。承担营商环境评价机制建立、指标体系完善、分析监测、督促落实及考核评价工作。研究拟定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的阶段性方案,研究提出实施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建议并抓好组织实施。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审核,组织开展影响营商环境建设的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清理、部门规章执行情况的检查等工作。承担全市营商环境宣传教育、典型经验复制推广工作。
(4)项目服务科。负责统筹推进涉企政策落实,检查督办项目建设推进工作中的政务服务、权益维护等事项。对行业部门、相关单位服务质效进行监督检查,协调解决企业在落地开办、投资建设、改造升级等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跟进招商引资重大项目签约后落实落地。负责建立健全营商环境问题处理跟踪督办机制,协调推动解决营商环境建设中的具体问题。建立健全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汇总分析涉及营商环境方面的基础性、共性事项,推动建立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负责提供涉及营商环境的政策咨询服务,承担损害营商环境行为投诉的受理、转办、督办等。
单位负责人:李宝林
通讯地址:平凉市崆峒区西大街141号中楼4楼
邮政编码:744000
办公电话:0933-8232157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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