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全域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求《平凉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1—2030年)(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征集和采纳情况的说明
平凉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起草了《平凉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1—2030年)(征求意见稿)》,通过书面、网络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截止2024年5月10日共计征得意见建议32条。
平凉市水务局(4条):
1.第16页:“平凉市人均水资源量381立方米,仅为全国、全省平均水平的18%和31%,亩均水资源量118立方米,仅为全国、全省平均水平的8.2%和30.6%”修改为“平凉市人均水资源量377立方米,仅为全国、全省平均水平的19%和35%,亩均水资源量118立方米,仅为全国、全省平均水平的8%和31%”;
2.第29页:因上级部门未下达指标“河湖岸线保护率”的考核任务,需取掉表1(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指标)中指标“河湖岸线保护率”;
3.第36页:“在每县(市、区)选取1段综合治理基础条件好、管护体系成熟、示范效应突出的河段进行特色打造,通过实施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建设一批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示范河湖,为全市河湖管理及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提供样板”修改为“纵深推进美丽幸福河湖建设,通过实施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建设一批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示范河湖,为全市河湖管理及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提供样板”;
4.第69页:“到2025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4.525亿立方米以内,全市重点用水户监测计量覆盖率达到95%以上”修改为“到2025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4.53亿立方米以内,全市重点用水户监测计量覆盖率达到100%以上”。
平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1条):
建议将《规划》第63页“培育壮大文化旅游产业”部分的内容修改为“实施崆峒山游客中心、白水镇马莲村文旅康养综合体建设等文旅产业重点项目74个。坚持龙头带动,推动崆峒山大景区高质量发展,深化与省公航旅战略合作,以建设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为目标,促进景城一体化建设。牢牢把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机遇,以建设黄河国家文化公园为抓手......围绕一源四乡名片﹐积极宣传推介平凉最美乡村。”
华亭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3条):
1.附件平凉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重点工程项目中第92页第四个“华亭市农村天然气管道及天然气入户建设项目”,经与市发改局、天然气公司、华盛城投公司多方求证,均反馈不清楚或查无此建设项目,建议在重点工程清单中取消该项目。
2.第94页、95页“华亭市韩河水库”“华亭市苍沟水库”建设项目,经与市水务局衔接由于财政资金紧张,加之项目用地等手续经办困难,项目暂时搁置,建议在重点工程清单中取消该项目。
3.第99页“华亭市水环境质量检测项目”,经衔接平凉市环境监测站,该项目上收平凉市级配套实施,建议在重点工程清单中取消该项目。
平凉市畜牧兽医局(1条):
附件中“平凉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重点工程”,资源节约集约类平凉市畜禽粪便收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崆峒区大秦乡丰和兴荣养殖小区、弘蔷生猪养殖小区畜禽处理配套工程、华亭市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崇信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投资需求较高、建设内容及规模较大、完成时限已不足两年,且国省无相关项目扶持,请进一步和相关县市区对接核实,若不能落实,建议将其删除。
灵台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9条):
1.建议对《规划》中部分数据和表述进行修改完善:
(1)将第3页第7行“灵台矿区已探明煤炭资源地质储量高达41.96亿吨”修改为“灵台矿区已探明煤炭资源地质储量约50.2亿吨”。
(2)将第42页第7行“加快灵台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修改为“加快灵台县煤电化工循环经济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前期工作进度”。
(3)将第51页第14行“重点实施华亭、崇信、灵台等县市煤矿开采引起的矿山采空区地面塌陷”,因灵台县不存在煤矿开采引起的矿山采空区地面塌陷,所以删除“灵台县”。
2.建议对“附件:平凉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重点工程”中部分项目进行调整:
(1)第97页“灵台县达溪河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于2022年4月开工建设,2023年6月已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并竣工验收备案,建议删除。
(2)第109页“灵台县达溪河流域生活污水处理厂(站)及污水收集管网建设项目”于2020年开工建设,2023年11月已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并竣工验收备案,建议删除。
(3)第93页“灵台县城市供气项目”未列入我县实施规划,建议删除。
(4)第107页“灵台县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项目”建议删除。
(5)第95页“灵台县史家河水库工程”建议删除。
(6)第111页“灵台县农村人居环境巩固提升项目”建议删除。
(7)第103页“灵台县泾河主要支流黑河流域生态综合治
理”与第97页项目重复,建议删除第103页该项目。
(8)第106页“灵台县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项目”主要内容“对新增的260m'实验室进行水、电、通风........配套建设废气收集处理设施。”修改为“扩建实验室10间,购置水质流速测定仪、智能烟尘采样仪等仪器设备37台(套),配套建设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投资金额“209万”修改为“200万”;完成限期“2023-2028”修改为“2023-2024”。
(9)第102页“灵台县生态建设项”主要建设内容“实施三北重点防护林建设项目人工造林6万亩;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人工造林项目3万亩;三北退化林分修复20万亩......加大对6处非煤矿山环境综合恢复治理力度。”修改为“实施三北重点防护林建设项目人工造林1万亩;三北退化林分修复 3.5万亩;森林植被恢复费人工造林项目2.5万亩;实施常青苗圃标准化设施育苗基地项目﹐维修标准化设施育苗温棚30 座 305亩;实施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大力推进矿山复绿行动,加大对6处非煤矿山环境综合恢复治理力度”。
(10)第94页“灵台县煤电化工循环经济园区污水处理厂”完成期限“2024-2027”修改为“2025-2030”。
(11)第97页“灵台县泾河主要支流黑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实施封禁围栏安装91km,补植稀林100hm2,制作安装宣传警示.......保护和修复河道湿(滩)地2.0hm2等治理工程及配套设施。”修改为“对西南水源涵养片、邓家川水源地保护片、达溪河水源地保护片、涧河水源地保护片实施水源涵养能力提升工程,实施封禁围栏15公里,新建谷坊6座、安装智能监测设施53套等水源涵养工程及配套设施;对太明沟等8条沟道进行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新建生态护岸37.59公里、坡面生态修复13.7公顷、生态隔离带13.91公顷,固床潜堰14座等水保工程及配套设施;在百里镇古城村、观音村等7个村,中台镇坷台村、水泉村等6个村,独店镇告王村,梁原乡横渠村、付家沟村等5个村,共计19个村,新建贯通河堤17.49公里、生态护岸9.05公里(穿越村庄的沟道两侧)、生态步道5.93公里、保护和修复河道湿(滩)地24.34公顷等治理工程及配套设施”。
(12)第103页“灵台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规划治理达溪河、普化河河道共46 公里,新建生态护堤61公里,对三条河道已治理的水毁河堤进行修复。”修改为“规划治理达溪河、普化河河道共48公里,新建生态护堤66公里,并对三条河道已治理的水毁河堤进行修复”概算总投资“1800方元”修改为“18661万元”。
(13)新增重点工程“灵台县2×100万千瓦燃煤电厂脱硫脱硝除尘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配套建成脱硫脱硝除尘设施,概算投资为12000万,完成期限为2023-2026年”。
(14)新增重点工程“灵台县北部嫄区天然气管网通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计划对邵寨镇、朝那镇、上良镇、百里镇等重点乡镇接入天然气,实施集中供热建设项目,敷设供热管道15公里,供热面积20万平方米。概算投资为3200万,完成期限为2024-2025年”。
(15)新增重点工程“灵台县污水处理厂至电厂段中水输水管道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以县城污水处理厂经生物氧化塘处理后的中水为水源,通过废水循环利用向下游灵台电厂项目输水,修建取水闸门1座,铺设输水管道10.3公里,新建800 立方米蓄水池2座,一体化提水泵站1座,配备自动化远程控制设施⒉台套,100KVA变压器和发电机各1台套,新建检查井15座。概算投资为2000万,完成期限为2023-2025年”。
(16)新增重点工程“陇药皇甫谧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燃煤锅炉淘汰改造清洁能源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本项目为清洁环保改造项目,拆除原有的1台35t/h燃煤锅炉,改造安装4台4t/h的燃气蒸汽锅炉,配套建设天然气储罐(部分)及输送管道,项目采用低氮燃烧工艺以减少NOx产生,烟气经处理后各类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概算投资为500万,完成期限为2023-2024年”。
平凉市交通运输局(2条):
1.第17页“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参考性),指标值为≥50%。2020年达到80%以上。”修改为“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参考性),指标值为≥50%。2020年达到50%以上。
2.第36页“绿色出行比例”“2030年85%”修改为“2030年85%”。
平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条):
1.第49页:2.实施水污染治理,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第一段中:“补齐城乡污水处理能力短板·…,加快灵台县煤电化工循环经济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前期工程进度。”建议修改为“补齐城乡污水处理能力短板………,加快崇信县工业集中区铜城片区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项目建设步伐,泾川县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设施、灵台县煤电化工循环经济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前期工程进度”。
2.第74页第三行中:“重点实施50万吨/年二氧化碳捕集利用、150万吨/年绿色甲醇、碳酸二甲酯等工业转型升级项目”,建议修改为“重点实施50万吨/年二氧化碳捕集利用项目,60万吨/年甲醇、20万吨/年聚丙烯等煤化工延链补链转型升级项”。
经综合研判,再次会商讨论,我单位认为以上相关单位所提意见建议科学合理,与市情实际、工作实际相符,予以采纳使用。
特此说明。
平凉市全域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