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620800/2017020032
-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
- 发文机关: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7-06-30
- 发文字号:平政办发〔2017〕68号
- 发布日期:2017-06-30
- 有 效 性:
- 标 题: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内容概述: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平政办发〔2017〕6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平凉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9日
平凉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7〕3号)和市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平政发〔2017〕21号)精神,切实加强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协调指导,推进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落实,经市政府同意,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一)在市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推进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工作。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进行宏观指导,协调解决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各部门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面的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及时总结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实施成效,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
(三)研究拟定我市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具体工作措施、办法,进一步细化审查程序,推动工作不断完善。
(四)研究市政府交办的其他相关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发改委(物价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牧局、市商务局、市卫计委、市地税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监局、市文广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金融办等 21个部门和单位组成。
联席会议由市发改委(物价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市发改委(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增补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物价局),由市价格监督检查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完成召集人、副召集人交办的其他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1.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可以提出召开全体会议的建议。
2.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联席会议研究的重大事项会前须向市政府相关领导汇报。
3.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可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专家参加会议。
4.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并报市政府。
四、工作要求
市发改委(物价局)要会同财政局、商务局、工商局等部门切实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平稳有效实施。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
附件:平凉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附件
平凉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
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刘万民 市发改委主任
副召集人:王亚锋 市发改委副主任、物价局局长
杜勤科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晓进 市商务局副局长
姚安春 市工商局副局长
成 员:张得峰 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志勇 市科技局副局长
辛金平 市工信委副主任
赵元兴 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
景来万 市国土局副局长
杨富明 市环保局副局长
杨 东 市住建局副局长
孙宝仓 市交通局总工程师
宋永峰 市水务局副局长
向国科 市农牧局副局长
白焕荣 市体育局副局长
戴其勇 市卫计委副主任、卫生监督所所长
王 科 市地税局副局长
陈国庆 市质监局副局长
张淇云 市食药监局副局长
兰 天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王小勇 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