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政策文件 > 平政办发
  • 索  引  号:620800/201802012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发文机关: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8-12-25
  • 发文字号:平政办发〔2018〕240号
  • 发布日期:2018-12-25
  • 有  效  性:
  • 标       题: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级政府部门第三批取消证明事项的通知
  • 内容概述: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级政府部门第三批取消证明事项的通知

  • 时间:2018-12-25 00:00
  •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 字体: [ ] [ ] [ ]
  • 收藏
  • 分享:

平政办发〔2018〕2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级政府部门第三批取消证明事项39项予以公布。 

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取消后的证明事项落实工作,已取消的证明事项不得变相设置门槛或以其他形式要求申请人提供。要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在精简证明的同时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提高行政效率,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级政府部门第三批取消证明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8-12-25 00:00

平政办发〔2018〕2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级政府部门第三批取消证明事项39项予以公布。 

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取消后的证明事项落实工作,已取消的证明事项不得变相设置门槛或以其他形式要求申请人提供。要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在精简证明的同时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提高行政效率,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