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620800/2018020122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管理
- 发文机关: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8-12-24
- 发文字号:平政办发〔2018〕239号
- 发布日期:2018-12-24
- 有 效 性:
- 标 题: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联席 会议制度的通知
- 内容概述: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联席 会议制度的通知
平政办发〔2018〕2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凉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平凉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凉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配合,提高安全监管工作效率,经市政府同意,建立平凉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在市政府的领导下,掌握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指导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审议各有关部门提出的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建议,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和督查工作。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安监局、发改委、公安局、质监局、环保局、交通局、卫计委、工商局、规划局、住建局、能源局、消防支队、工信委、农牧局、教育局共15 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市安监局为牵头单位。市安监局局长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具体业务负责人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成员单位要求或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集会议。在全体会议召开之前,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市政府。对难以协调解决的问题,由联席会议牵头单位报市政府决定。
四、成员单位职责
1.市安监局: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带储存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督促指导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以及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实施自动化改造、监控;指导企业使用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加强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的组织和协调。
2.市发改委:负责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对存在“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要实行联合审批;在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重大建设项目(设施)审批和竣工验收时,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防护技术措施,严格履行建设项目安全和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
3.市公安局: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4.市质监局:负责核发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生产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依法对其产品质量实施监督,负责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
5.市环保局: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组织危险化学品的环境危害性鉴定和环境风险程度评估,确定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负责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依照职责分工调查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
6.市交通局: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许可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现场检查员的资格认定。
7.市卫计委:负责危险化学品毒性鉴定的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8.市工商局:依据有关部门的许可证件,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营业执照,查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9.市规划局:负责化工园区区域总体规划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选址、规划。严禁在城市规划区内审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加油加气站除外)。
10.市住建局:负责城镇燃气和汽车加气站的安全监督管理及行政许可。
11.市能源局:负责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项目的审批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做好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非法占压行为。
12.市消防支队:负责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和检查。并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消除消防隐患。
13.市工信委:负责将安全生产条件作为民爆企业规划、审核的前置条件,并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4.市农牧局:负责做好农药、化肥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15.市教育局:负责校园内教学、实验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有关问题,及时向牵头单位提出会议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处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中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