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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620800/202202006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发文机关: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2-10-20
  • 标       题: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平政办发〔2022〕126号
  • 发布日期:2022-10-20
  • 主  题  词: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 时间:2022-10-20 14:34
  •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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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平凉市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凉市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甘政办发〔2022〕92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快工改系统升级改造

(一)升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加快推进平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二期升级改造步伐,开发前期辅导模块,实现“项目审批服务一张图”精准告知;完善中介超市模块,实现申报准入、公告下单、报名接单、委托交易、评价处理等环节全流程线上管理;完善“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根据图层要求丰富图层内容;开发电子档案管理模块,实现“一企一档,一人一档,一项目一档”;建立企业“电子卡包”,提供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证照归集服务;开发“数智赋能”模块,为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权威性、基础性的数据支持和咨询服务;开发移动端申报模块,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指尖办”“刷脸办”;开发“工程审批智能助手”模块,推行智能引导申报,实现工程审批热点问题24小时掌上智能问答服务;提升系统申报界面、审批界面交互友好程度,自动关联相关电子证照和前序结果材料。〔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县(市、区)工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系统。根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全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信息化建设的通知》(甘建消〔2020〕358号)要求,建成平凉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系统,主动与住建部、省住建厅系统进行对接,加强业务培训,10月上旬全面投入使用。市、县(市、区)指定专人管理,引导建设单位使用平凉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系统,确保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及时、准确、高效。〔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县(市、区)工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推进施工图审查政府购买服务。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甘建设〔2021〕37号)要求,尽快招标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施工图中介机构超市,中标资质企业通过中介超市开展施工图审查业务。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机制,市、县(市、区)住建部门积极与同级财政部门沟通,争取财政资金支持,落实施工图审查工作保障经费。进一步压减施工图审查时间,大型项目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中型项目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小型项目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强化项目前期服务

(四)逐步扩大区域评估成果应用。在平凉工业园区、华亭工业园区、静宁工业园区、泾川工业集中区4个省级开发区,及其他4个产业主导型县区的产业集中区,全面开展节能评价、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地质灾害危险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水资源论证、防洪影响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文物保护、气候可行性论证、交通影响评价等评估评价事项的区域化评估。具体区域评估事项由各县(市、区)政府根据《甘肃省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事项信用承诺制审批负面清单(2022年本)》实施开展;分事项细化评估评审内容和具体要求,按程序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编制区域评估评审报告,明确适用范围、条件和效力。区域评估评审报告获批后,相关成果及时录入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区域评估模块,向社会公开,落户该区域内的项目共享,对入驻该区域且符合区域评估评审结果适用条件的单体建设工程项目不再单独组织评估评审。确需进行单个项目评估评价的,由市、县(市、区)相关行业部门按照省市实施细则予以简化办理。〔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地震局、市文旅局、市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加快推行项目“用地清单制”。全面落实《平凉市推进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实施细则》,推动项目实现“拿地即开工”。各县(市、区)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在土地出让或划拨前,由工程所在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市政公用服务单位依据土地普查现状和评估评价指标,分别提出技术设计控制指标和要求,由自然资源部门汇总形成清单,上传至平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土地受让单位根据提取的系统清单开展工程方案设计,确保土地出让后项目能够立即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全面实行项目前期策划生成。各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全面应用平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实时更新工程建设项目“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叠加集合各类规划建设要求和区域评估成果,策划生成项目;项目经过策划生成后,方能进入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全面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前期策划生成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避免管控要求相互矛盾,简化项目后续审批手续,加快开工速度。〔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全面开展项目前期辅导。依托平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市、县(市、区)工改办发挥牵头抓总职能作用,组织工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成立项目前期辅导小组,靠前辅导,精准识别项目审批服务部门和事项,生成“项目审批服务一张图”,清晰展示审批事项前后置关系、审批流程、办事指南、申请材料等,工程项目开展前期辅导的占比要达到100%,提升项目申报便利度。〔责任单位:市、县(市、区)工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规范审批服务事项办理

(八)持续压减项目审批时限流程。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精简申报资料,实行告知承诺,压缩审批时限,工程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限压减至90个工作日内。制定《平凉市一般政府投资房建市政工程等6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示范文本(2022年版试行)》,逐类别明确工程建项目立项用地许可、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联合验收各个阶段流程及时限要求。积极探索将一般政府投资房建市政工程建设类项目、政府投资线性市政工程项目、一般社会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类项目、一般社会投资工业建设项目、一般交通项目、一般水利项目等6类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30个工作日以内。优化水、气、暖报装审批服务,将水、气、暖报装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一网通办”,报装申请材料压减至2份以内,报装环节由6个压缩至2个,报装时限压缩至3-7个工作日,其中:无外线管网工程的3个工作日完成审批,有外线管网工程的7个工作日完成审批。〔责任单位:市、县(市、区)工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

(九)健全完善审批服务“四个清单”。按照全省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技术性审查事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市政公用服务事项清单4项清单,切实做好工程项目审批服务。全面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22〕35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2〕74号)有关要求,市工改办负责规范统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名称、类型、编码、依据、材料等清单要素,以“四个清单”规范化实现“一张表单”标准化,进一步规范事项、优化流程、精简材料,确保清单之外无事项、流程之外无环节、指南之外无材料。〔责任单位:市、县(市、区)工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

(十)全面推行设计方案联合审查。自然资源部门通过平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将设计方案、图档信息同步推送至明确需要办理的部门,对建设单位提交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进行联合审查(不再单独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实现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一次受理、一站式审查。〔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一)推进设计方案分级分类审查。市工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工改办制定豁免清单,简化或取消简易低风险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减少前期已进行策划生成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程序,下放审查权限,聚焦重点工程、重要地段建设项目审查,全面提升设计方案审查工作效率。〔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二)着力优化市政公用服务程序。供水、排水、供电、燃气、热力、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在项目前期策划生成和设计方案审查阶段提前介入,提出建设要求,形成全市统一的事项名称、申报材料和工作流程,全面落实在线限时办理。将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提前到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办理,由市政公用服务单位负责主动实时获取项目接入需求、设计方案、图档等相关信息,同步开展设计、方案答复等前期工作,实现企业“无感报装”。发挥市级及各县(市、区)政务大厅设置“一站式”服务区作用,推进既有业务系统与工程审批系统信息共享、推行水电气暖通信外线接入工程网上一表申请、并联审批、同步办理,相关审批部门联合进行现场查验和监管指导。〔责任单位:市住建局,供排水、供电、燃气、热力、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三)加强城市道路占用开挖审批监管。贯彻落实《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平凉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审批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平政发〔2022〕22 号),将道路占用开挖修复事项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申请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占用或开挖面积,并通过政务服务中心审批窗口提交占用或挖掘中心城区城市道路申请、施工方案、施工图、规划许可意见。严格资料审查,必要时进行现场踏勘,对具备条件的申请事项及时并联审批,明确道路修复的质量标准、时限要求和安全文明施工责任等,对开挖、回填、修复的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管,现场监督。〔责任单位:市住建局,供排水、供电、燃气、热力、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四)推行“一套图纸”数字化管理。全面实行房建市政工程图纸全过程数字化管理,在我市注册并获得相关工程资质和开展业务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施工图审查机构,通过平凉市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系统中介超市完成注册,在线完成图纸的编辑、审查、变更、确认、归档等业务协同,数字化图纸一网归集、在线管理,实现全程网办,数据共享、结果直接调用,推动建设单位施工图“一次申报”,全程在线应用。〔责任单位:市、县(市、区)工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

(十五)推进房建市政项目“拿地即开工”改革。市级及各县(市、区)按照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的规定要求,制定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流程及管理办法,住建(执法)部门提前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排放)核准,生态环境局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供水电暖气等市政单位提前办理施工临时用电、施工临时用水等相关手续,重塑项目审批模式,实现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供排水、供电、燃气、热力、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六)推行“多段式”联合验收。以竣工验收为基础,整合各类专项验收,分类制定全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实施细则,实现全市竣工验收统一标准、统一流程,统一文本。根据不同的项目类别和验收主体,明确具体的专项验收事项,专项验收与竣工验收同步开展,原则上实现一次性联合验收。不能实行一次性联合验收的,按照施工节点将验收工作流程划分为多个验收阶段,按照项目建设实际情况优化整合验收资源,合理分配验收时间,破除验收堵点,提高验收效率。〔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七)深化“联合测绘”。自然资源、住建部门联动协作,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全流程联合测绘。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依照全省统一的“联合测绘”业务功能模块,为联合测绘提供数据传输、管理和共享,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将规划测量核实、绿化面积核实测量、人防核实测量以及不动产登记涉及的不动产测量等进行整合,实现“多测合一”。同时,将不动产首次登记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全面实现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统一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服务、管理

(十八)推行乡村小型建设项目简易审批试点。针对乡村建设项目制定便捷审批流程,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开展审批,推动村庄小型建设项目简易审批。〔责任单位:市、县(市、区)工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

(十九)打造工程项目审批服务大数据分析中心。加强与数字政府平台深度对接,加快推进工程审批系统与数字政府平台、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环评审批系统等行业部门既有审批系统的深度融合。以“一次都不跑”“全在线上跑”为目标,打造一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监管系统,实行项目立项、审批、施工、竣工验收全生命周期监管服务。打通“工程审批系统”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事项之间数据接口,实现数据同源。运用大数据技术,加强区块链应用,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责任单位:市、县(市、区)工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

(二十)规范中介服务机构行为。进一步优化完善平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中介超市模块,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引导中介机构零门槛进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中介服务超市,限额标准以下项目采购全部纳入中介超市统一管理,加强中介服务全过程行为、时限、评价管理,实现中介服务公开透明。〔责任单位:市、县(市、区)工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十一)全面实行电子证照、电子批复、电子印章。加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系统与甘肃省数字政府电子化证照库对接,实现证照共享,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内首先使用电子化证照、电子批文、电子印章,进一步提升电子证照标准化规范化水平。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统一版面式样、统一数据格式、统一编码规则、统一数据归集、统一证照制发。支持事项办理证照信息免填写、纸质材料免提交,实现电子证照数据采集、生成、共享和应用的全流程管理。〔责任单位:市、县(市、区)工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

五、健全审批工作长效机制

(二十二)强化审批事项人员业务培训。在前期开展业务培训的基础上,按照新的审批时限要求及流程,采取业务会议、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接件、审核、审批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业务人员审批政策、业务流程的技能水平,精准掌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政策、要件、流程、时限要求,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责任单位:市、县(市、区)工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

(二十三)进一步完善协同推进机制。市工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担负全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牵头抓总、总体协调工作,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请示报告。市直相关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切实承担本行业部门的改革任务,积极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市、区)工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梳理本县(市、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并研究解决,对需要省、市层面协调解决的定期不定期上报,由市工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省工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工改领导小组进行研究解决。〔责任单位:市、县(市、区)工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

(二十四)健全督导考核评估机制。完善平凉市工程建设项目制度改革管理考核办法,实行月考评、季通报、年考核,强化分级分类督导考评机制,倒逼工作任务落实。对考核考评排名靠后的县(市、区),采取工作通报、警示约谈等措施,督促其补短板、强弱项,持续促进审批工作规范化、审批流程标准化、任务责任统一化。〔责任单位:市工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附:平凉市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pdf

相关链接:《平凉市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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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10-20 14:3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平凉市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凉市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甘政办发〔2022〕92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快工改系统升级改造

(一)升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加快推进平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二期升级改造步伐,开发前期辅导模块,实现“项目审批服务一张图”精准告知;完善中介超市模块,实现申报准入、公告下单、报名接单、委托交易、评价处理等环节全流程线上管理;完善“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根据图层要求丰富图层内容;开发电子档案管理模块,实现“一企一档,一人一档,一项目一档”;建立企业“电子卡包”,提供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证照归集服务;开发“数智赋能”模块,为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权威性、基础性的数据支持和咨询服务;开发移动端申报模块,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指尖办”“刷脸办”;开发“工程审批智能助手”模块,推行智能引导申报,实现工程审批热点问题24小时掌上智能问答服务;提升系统申报界面、审批界面交互友好程度,自动关联相关电子证照和前序结果材料。〔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县(市、区)工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系统。根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全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信息化建设的通知》(甘建消〔2020〕358号)要求,建成平凉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系统,主动与住建部、省住建厅系统进行对接,加强业务培训,10月上旬全面投入使用。市、县(市、区)指定专人管理,引导建设单位使用平凉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系统,确保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及时、准确、高效。〔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县(市、区)工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推进施工图审查政府购买服务。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甘建设〔2021〕37号)要求,尽快招标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施工图中介机构超市,中标资质企业通过中介超市开展施工图审查业务。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机制,市、县(市、区)住建部门积极与同级财政部门沟通,争取财政资金支持,落实施工图审查工作保障经费。进一步压减施工图审查时间,大型项目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中型项目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小型项目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强化项目前期服务

(四)逐步扩大区域评估成果应用。在平凉工业园区、华亭工业园区、静宁工业园区、泾川工业集中区4个省级开发区,及其他4个产业主导型县区的产业集中区,全面开展节能评价、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地质灾害危险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水资源论证、防洪影响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文物保护、气候可行性论证、交通影响评价等评估评价事项的区域化评估。具体区域评估事项由各县(市、区)政府根据《甘肃省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事项信用承诺制审批负面清单(2022年本)》实施开展;分事项细化评估评审内容和具体要求,按程序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编制区域评估评审报告,明确适用范围、条件和效力。区域评估评审报告获批后,相关成果及时录入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区域评估模块,向社会公开,落户该区域内的项目共享,对入驻该区域且符合区域评估评审结果适用条件的单体建设工程项目不再单独组织评估评审。确需进行单个项目评估评价的,由市、县(市、区)相关行业部门按照省市实施细则予以简化办理。〔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地震局、市文旅局、市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加快推行项目“用地清单制”。全面落实《平凉市推进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实施细则》,推动项目实现“拿地即开工”。各县(市、区)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在土地出让或划拨前,由工程所在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市政公用服务单位依据土地普查现状和评估评价指标,分别提出技术设计控制指标和要求,由自然资源部门汇总形成清单,上传至平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土地受让单位根据提取的系统清单开展工程方案设计,确保土地出让后项目能够立即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全面实行项目前期策划生成。各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全面应用平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实时更新工程建设项目“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叠加集合各类规划建设要求和区域评估成果,策划生成项目;项目经过策划生成后,方能进入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全面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前期策划生成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避免管控要求相互矛盾,简化项目后续审批手续,加快开工速度。〔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全面开展项目前期辅导。依托平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市、县(市、区)工改办发挥牵头抓总职能作用,组织工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成立项目前期辅导小组,靠前辅导,精准识别项目审批服务部门和事项,生成“项目审批服务一张图”,清晰展示审批事项前后置关系、审批流程、办事指南、申请材料等,工程项目开展前期辅导的占比要达到100%,提升项目申报便利度。〔责任单位:市、县(市、区)工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规范审批服务事项办理

(八)持续压减项目审批时限流程。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精简申报资料,实行告知承诺,压缩审批时限,工程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限压减至90个工作日内。制定《平凉市一般政府投资房建市政工程等6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示范文本(2022年版试行)》,逐类别明确工程建项目立项用地许可、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联合验收各个阶段流程及时限要求。积极探索将一般政府投资房建市政工程建设类项目、政府投资线性市政工程项目、一般社会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类项目、一般社会投资工业建设项目、一般交通项目、一般水利项目等6类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30个工作日以内。优化水、气、暖报装审批服务,将水、气、暖报装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一网通办”,报装申请材料压减至2份以内,报装环节由6个压缩至2个,报装时限压缩至3-7个工作日,其中:无外线管网工程的3个工作日完成审批,有外线管网工程的7个工作日完成审批。〔责任单位:市、县(市、区)工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

(九)健全完善审批服务“四个清单”。按照全省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技术性审查事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市政公用服务事项清单4项清单,切实做好工程项目审批服务。全面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22〕35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2〕74号)有关要求,市工改办负责规范统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名称、类型、编码、依据、材料等清单要素,以“四个清单”规范化实现“一张表单”标准化,进一步规范事项、优化流程、精简材料,确保清单之外无事项、流程之外无环节、指南之外无材料。〔责任单位:市、县(市、区)工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

(十)全面推行设计方案联合审查。自然资源部门通过平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将设计方案、图档信息同步推送至明确需要办理的部门,对建设单位提交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进行联合审查(不再单独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实现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一次受理、一站式审查。〔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一)推进设计方案分级分类审查。市工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工改办制定豁免清单,简化或取消简易低风险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减少前期已进行策划生成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程序,下放审查权限,聚焦重点工程、重要地段建设项目审查,全面提升设计方案审查工作效率。〔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二)着力优化市政公用服务程序。供水、排水、供电、燃气、热力、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在项目前期策划生成和设计方案审查阶段提前介入,提出建设要求,形成全市统一的事项名称、申报材料和工作流程,全面落实在线限时办理。将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提前到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办理,由市政公用服务单位负责主动实时获取项目接入需求、设计方案、图档等相关信息,同步开展设计、方案答复等前期工作,实现企业“无感报装”。发挥市级及各县(市、区)政务大厅设置“一站式”服务区作用,推进既有业务系统与工程审批系统信息共享、推行水电气暖通信外线接入工程网上一表申请、并联审批、同步办理,相关审批部门联合进行现场查验和监管指导。〔责任单位:市住建局,供排水、供电、燃气、热力、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三)加强城市道路占用开挖审批监管。贯彻落实《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平凉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审批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平政发〔2022〕22 号),将道路占用开挖修复事项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申请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占用或开挖面积,并通过政务服务中心审批窗口提交占用或挖掘中心城区城市道路申请、施工方案、施工图、规划许可意见。严格资料审查,必要时进行现场踏勘,对具备条件的申请事项及时并联审批,明确道路修复的质量标准、时限要求和安全文明施工责任等,对开挖、回填、修复的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管,现场监督。〔责任单位:市住建局,供排水、供电、燃气、热力、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四)推行“一套图纸”数字化管理。全面实行房建市政工程图纸全过程数字化管理,在我市注册并获得相关工程资质和开展业务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施工图审查机构,通过平凉市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系统中介超市完成注册,在线完成图纸的编辑、审查、变更、确认、归档等业务协同,数字化图纸一网归集、在线管理,实现全程网办,数据共享、结果直接调用,推动建设单位施工图“一次申报”,全程在线应用。〔责任单位:市、县(市、区)工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

(十五)推进房建市政项目“拿地即开工”改革。市级及各县(市、区)按照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的规定要求,制定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流程及管理办法,住建(执法)部门提前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排放)核准,生态环境局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供水电暖气等市政单位提前办理施工临时用电、施工临时用水等相关手续,重塑项目审批模式,实现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供排水、供电、燃气、热力、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六)推行“多段式”联合验收。以竣工验收为基础,整合各类专项验收,分类制定全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实施细则,实现全市竣工验收统一标准、统一流程,统一文本。根据不同的项目类别和验收主体,明确具体的专项验收事项,专项验收与竣工验收同步开展,原则上实现一次性联合验收。不能实行一次性联合验收的,按照施工节点将验收工作流程划分为多个验收阶段,按照项目建设实际情况优化整合验收资源,合理分配验收时间,破除验收堵点,提高验收效率。〔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七)深化“联合测绘”。自然资源、住建部门联动协作,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全流程联合测绘。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依照全省统一的“联合测绘”业务功能模块,为联合测绘提供数据传输、管理和共享,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将规划测量核实、绿化面积核实测量、人防核实测量以及不动产登记涉及的不动产测量等进行整合,实现“多测合一”。同时,将不动产首次登记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全面实现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统一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服务、管理

(十八)推行乡村小型建设项目简易审批试点。针对乡村建设项目制定便捷审批流程,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开展审批,推动村庄小型建设项目简易审批。〔责任单位:市、县(市、区)工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

(十九)打造工程项目审批服务大数据分析中心。加强与数字政府平台深度对接,加快推进工程审批系统与数字政府平台、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环评审批系统等行业部门既有审批系统的深度融合。以“一次都不跑”“全在线上跑”为目标,打造一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监管系统,实行项目立项、审批、施工、竣工验收全生命周期监管服务。打通“工程审批系统”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事项之间数据接口,实现数据同源。运用大数据技术,加强区块链应用,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责任单位:市、县(市、区)工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

(二十)规范中介服务机构行为。进一步优化完善平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中介超市模块,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引导中介机构零门槛进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中介服务超市,限额标准以下项目采购全部纳入中介超市统一管理,加强中介服务全过程行为、时限、评价管理,实现中介服务公开透明。〔责任单位:市、县(市、区)工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十一)全面实行电子证照、电子批复、电子印章。加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系统与甘肃省数字政府电子化证照库对接,实现证照共享,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内首先使用电子化证照、电子批文、电子印章,进一步提升电子证照标准化规范化水平。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统一版面式样、统一数据格式、统一编码规则、统一数据归集、统一证照制发。支持事项办理证照信息免填写、纸质材料免提交,实现电子证照数据采集、生成、共享和应用的全流程管理。〔责任单位:市、县(市、区)工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

五、健全审批工作长效机制

(二十二)强化审批事项人员业务培训。在前期开展业务培训的基础上,按照新的审批时限要求及流程,采取业务会议、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接件、审核、审批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业务人员审批政策、业务流程的技能水平,精准掌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政策、要件、流程、时限要求,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责任单位:市、县(市、区)工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

(二十三)进一步完善协同推进机制。市工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担负全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牵头抓总、总体协调工作,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请示报告。市直相关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切实承担本行业部门的改革任务,积极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市、区)工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梳理本县(市、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并研究解决,对需要省、市层面协调解决的定期不定期上报,由市工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省工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工改领导小组进行研究解决。〔责任单位:市、县(市、区)工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

(二十四)健全督导考核评估机制。完善平凉市工程建设项目制度改革管理考核办法,实行月考评、季通报、年考核,强化分级分类督导考评机制,倒逼工作任务落实。对考核考评排名靠后的县(市、区),采取工作通报、警示约谈等措施,督促其补短板、强弱项,持续促进审批工作规范化、审批流程标准化、任务责任统一化。〔责任单位:市工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附:平凉市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pdf

相关链接:《平凉市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