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620800/202102002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发文机关: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1-07-13
- 发文字号:平政办发〔2021〕45号
- 发布日期:2021-07-13
- 有 效 性:
- 标 题: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人才引进和培育支持营商环境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
- 内容概述: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人才引进和培育支持营商环境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
平政办发〔2021〕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关于加强人才引进和培育支持营商环境建设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强人才引进和培育支持营商环境建设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人才引进和培育支持营商环境建设的若干措施》(甘政办发〔2021〕23号)精神,着力破解企事业单位引才难、留才难问题,进一步健全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激励保障、流动配置机制,更好释放“人才第一资源”活力,充分发挥人才工作支持营商环境建设的积极作用,制定如下措施。
一、建立更加开放灵活的引才机制
1.支持企业从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将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参与双创活动审核权限下放到用人单位,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离岗创办企业、兼职创新或在职创办企业、选派到企业工作或者参与项目合作,3年内保留原单位人事关系,工作年限连续计算,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享有同等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进一步健全科研人员职务成果收益分配制度,鼓励用人单位采取股权、期权、扩大技术入股比例等多种形式对人才进行奖励,鼓励科研人员职务成果自主转化、单位转化和对外出售,个人及其团队收益不低于成果转化和出售收益的50%,最高可以达到90%。(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
2.加大科技人才柔性引进力度。结合全市产业结构布局和发展现状,重点围绕五大产业,扎实推进百名高端人才柔性引进工程,主动融入国家和省上重大发展战略。鼓励科研机构、高校、企业通过顾问指导、短期兼职、候鸟服务等多种方式,用5年左右时间,柔性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100名左右,培育选拔市级领军人才100名左右。(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
3.支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积极引导留学回国人员申报“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项目,落实各项鼓励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措施,为留学人员创新创业提供便捷服务。(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4.搭建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平台。鼓励支持各类企业广泛建立与高校、科研机构、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关系,加大企业宣传推介力度,办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基地,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围绕产业发展和重点领域,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城编制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目录,优化引进程序,提高引才效率。围绕推动重点产业关键技术突破,支持各类企事业单位引进产业发展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对符合国家级和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单位评选条件的,予以优先推荐。(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国资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
二、突出以用为本的人才培养导向
5.推进高层次人才培育平台建设。高水平建设平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有效集聚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加大项目和科研经费支持力度,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各级各类科技创新创业平台,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建立人才培养和技术创新“直通车”,促进产学研一体化发展。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强继续教育基地建设,每年培训400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以市领军人才为主体,组织各领域专家组团赴基层一线和民营企业开展服务,帮助培养急需人才。(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
6.积极创建“两站一基地”。鼓励支持基础产业、特色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大中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民营企业积极争取创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搭建高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与企业产学研合作平台。(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7.加强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深入实施“百千万崆峒英才”计划,培育造就一批中青年创新创业人才。聚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基层人才需求,探索建立乡村振兴专业化人才终身培训机制。积极推进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等基层单位就业,不断完善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服务保障政策,培养一批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的本土人才。(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
8.大力推进技能人才培养。积极开展项目制技能人才培训,推动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完善职业技能竞赛机制,举办市级综合性职业技能竞赛,对获得职业技能竞赛市级一类赛前3名的选手,直接评定为平凉市技术能手,并优先推荐参评甘肃省技术标兵,其中第一名且符合条件的选手推荐参评甘肃省技术能手。对获得职业技能竞赛国家一类赛前10名、省级一类赛前3名的选手,直接评定为甘肃省技术能手,并优先推荐参评全国技术能手。对获得职业技能竞赛国家一类赛前10名、省级一类赛第1名且符合条件的选手,按程序申报“甘肃省五一劳动奖章”“甘肃青年五四奖章”“甘肃省三八红旗手”。围绕重点产业和市场急需紧缺职业,深入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支持企业、“扶贫车间”等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在岗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支持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开展创业培训,助力乡村人才振兴。建立培训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提升培训质量。探索将技能人才培养与重大项目建设方案挂钩。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预支不超过50%的补贴资金,到2023年培训1000名企业新型学徒。(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工信局、市总工会、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
三、完善企业人才激励保障体系
9.落实市长人才奖奖励政策。按照市政府关于经济技术类人才工作助推绿色生态产业发展的部署要求,责任单位根据任务分工,研究制定平凉市绿色生态产业创新人才(团队)奖、优秀民营企业家奖、技能大师奖等人才奖励考核办法,组织实施并及时落实奖励待遇。(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10.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表彰。对优化营商环境过程中切实帮助企业提速增效、有效降低实体经济成本、采取有力措施保护企业家权益、确保政策落地落实见效的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及时列入全市评比达标表彰项目,适时予以表彰。在表彰项目中,对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家给予重点倾斜支持,将企业家爱国爱乡情怀及勇于创新、诚信守法、承担社会责任、拓展国际视野等作为特殊优先推荐条件。大力实施“典型引领”工程,根据评比达标表彰计划,表彰一批全市推动非公经济跨越发展先进集体和个人。(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工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
11.加大高层次人才选拔倾斜力度。在甘肃省领军人才、甘肃省优秀专家、平凉市领军人才等重点人才计划人选选拔推荐中,为民营企业高层次人才单列名额。注重将长期扎根生产一线和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纳入重点选拔范围,给予倾斜支持。(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12.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持续开展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专项行动,树立鲜明的品德、能力和业绩职称评审导向。贯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推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有效衔接。对大型企业和其他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业下放职称评审权,开展职称自主评审,对民营企业从国内外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开辟专门渠道,实行特殊人才特殊评价。加大“三农”领域职称评审力度,修订完善《平凉市农民技术员职称评审办法》,持续推进基层人才“双定向”评审。到“十四五”末,全市高级职称人数突破1万人,高级职称人数占专业技术人才比例逐步提高。支持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鼓励企业增加技能岗位等级层次,针对优秀高技能人才设立技能专家、首席技师、特级技师等岗位。(责任单位:市人社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
13.努力提高高层次人才工资待遇水平。完善技术技能要素和创新成果参与分配机制,引导企业向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鼓励企业对关键核心人才实施股权激励和分红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推进高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的分配政策。对高层次人才可以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对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可参考人才市场价格合理确定薪酬水平,所需绩效工资总量在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中单列,相应增加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报主管部门审批,并根据高层次人才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对高层次人才获得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现金奖励,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总量限制,不纳入总量基数。(责任单位:市人社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
14.全面提升人才服务保障能力。全面贯彻国家和省、市人才引进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事业单位人才编制“周转池”作用,鼓励企业采取市场化、社会化方式,积极引进有自主研发能力的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对企业整建制引进的创新团队,在平台建设、科研项目等方面优先支持。落实“陇原人才服务卡”各项规定,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在社保办理、子女入学、配偶安置、创业补贴等方面落实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最高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政策支持;对高校毕业生、引进人才创办的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文旅局、市住建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
四、促进人才资源顺畅有序流动
15.合理引导人才有效供给。围绕五大产业及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点人才培养计划和技能甘肃建设需要,修订完善急需紧缺人才目录,优化人力资源行业和区域布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精准、科学、高效的人才供给。制定事业单位人员交流管理办法,促进专业技术人员在企业和事业单位之间有序流动。加强人才流动公共服务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提升“互联网+人才服务”水平。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加快推行人才流动公共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责任单位:市人社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
16.推动人才流动市场化配置。积极构建统一开放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流动中的主渠道作用。打破城乡、地区、行业分割,消除身份、性别歧视,统一市场运行规则,深化区域人才交流开发合作,充分保护人才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权力。开展“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活动,为各类人才与用人单位搭建供需平台。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产业人才资源储备和需求情况的分析,强化对人才资源供给状况和流动趋势的研判,提升人才匹配效率,促进市场对接匹配。(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