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620800/202102002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发文机关: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1-07-20
- 发文字号:平政办发〔2021〕48号
- 发布日期:2021-07-20
- 有 效 性:
- 标 题: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 内容概述: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平政办发〔2021〕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甘审改办发〔2021〕3号)精神,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项,调整5项。
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本批次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和调整工作,完善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管理“真空”,并同步做好政务服务网的动态调整工作。对合并的行政审批事项,要优化审批流程,切实提高审批效率。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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