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620800/2019020003
-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
- 发文机关: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9-03-12
- 发文字号:平政办发〔2019〕13号
- 发布日期:2019-03-12
- 有 效 性:
- 标 题: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废止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举报处理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
- 内容概述: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废止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举报处理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
平政办发〔2019〕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举报处理办法》(平政办发〔2015〕80)、《关于改进和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实施意见》(平政办发〔2015〕7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平政办发〔2018〕116号)三个文件自发布以来,有效指导了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顺利开展,现因部分条款与 “放管服”改革精神不符,市政府决定停止执行以上三个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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