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620800/2014010013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文机关: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4-09-24
- 发文字号:平政发〔2014〕89号
- 发布日期:2014-09-24
- 有 效 性:
- 标 题: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 内容概述:
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平政发〔2014〕8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意见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4〕69号),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抢抓国家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政策机遇,以中心城市、六县县城、平凉工业园区和重点小城镇为重点,科学研究、统筹规划,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城镇化建设质量,努力把平凉打造成宜居宜游宜业的养生福地、旅游胜地、文化名城和山水园林城市。
(二)基本原则
1.区域协调,分类指导。根据主体功能区规划,针对不同功能分区发展方向、发展重点,因地制宜、分类分步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2.规划引领,统筹建设。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和管控作用,加强专项规划编制,统筹推进相关领域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现代化建设水平。
3.民生优先,安全为重。优先加强民生领域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公共设施供给,创优人居环境。加强现有基础设施隐患排查,建立健全城市基础设施应急体系,增强城市防灾减灾能力,保障城市安全运行。
4.生态环保,绿色优质。坚持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等生态文明理念,统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节能减排和污染防治,不断提升城市生态环境质量。
5.机制创新,市场主导。积极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体制和运营机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形成权责明确、制约有效、管理专业的市场化建设、管理、运营体制。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加快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把城市综合交通枢纽、公交换乘枢纽、公交调度中心、公共停车场等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积极推进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大力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发展低碳、高效、环保的大容量地面交通系统、快速公交系统、智能公交系统,不断提升城市公共交通保障水平。到2015年,全市公交出行分担率达到30%以上。中心城市要加快公交、调度中心、保养场、首末站及出租车停靠点等配套设施建设,加大新型环保节能公交车辆投放力度,合理设置公交车通道,构建快速、高效的城市地面交通系统。要加强与现有城市道路、国道、省道的衔接,积极对接、适时推进环城高速公路建设、西出口改造,最大限度创造交通通达性。要加快平凉客运枢纽站、快速客运站、旅游客运站、公交客运站、过境车辆综合服务中心、市道路运输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实施平凉西站改扩建工程,形成客运“零换乘”运输体系。六县县城、平凉工业园区根据城镇化发展实际,以国道、省道为主骨架,加快构建“外通内联、通村畅乡、班车到村、安全便捷”的交通运输网络。
2.加快城市道路、桥梁建设改造。加快完善城市道路网络系统,加强城镇道路与高速公路出口、国道、省道的衔接,形成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等多层次、立体化的路网格局。中心城市要围绕解决重点路段交通拥堵问题、加大节点改造和新建、改建道路力度,逐步打通南环路、东西大街、新民北路、泾河大道东段等城市断头路,形成畅通快捷的城市交通路网。六县县城要围绕城市道路与高速公路出入口、国道、省道的畅通衔接,加快实施县城道路、县乡道路改造工程。加强县际之间交通干线建设,加快平凉至天水、庄浪至静宁、彭阳至大桥村等高速公路以及平凉至华亭、华亭至崇信至灵台一级公路建设,着力构建中心城市辐射六县政府驻地2小时交通圈。各县(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加大对辖区内城市桥梁的安全检测和加固改造,2014年底,完成城市桥梁安全检测;2015年,完成城市桥梁危桥加固改造,落实桥梁安全管理制度,建成市一级的桥梁信息管理系统。
3.加快城市步行街、公共停车设施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牢固树立行人优先的城市交通发展理念,大力倡导绿色出行。加强步行道和自行车道建设,新建及改扩建的主、次干道均应设置步行道、人行过街通道及道路林荫绿化、照明等设施;加快城区残疾人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改造和建设;城市道路、交叉口要合理施划标线,设置安全岛、信号灯以保障行人过街安全。加快建设以配建停车场为主,路外公共停车场为辅,路内停车场为补充的停车系统,新建住宅小区严格按照规划结合人防工程建设配建一定比例的停车场,城市商业区、广场、出入口干道、公交枢纽点、配建停车设施不足的区域均应设置公共停车场,以解决城市停车难、乱停乱放的问题。有条件的县城可因地制宜推广建立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设置自行车停车设施,试点公共自行车服务业,满足绿色、安全、便捷的出行需求。
(二)加大城市管网建设和改造力度
1.市政地下管网建设改造。要按照先规划、后建设,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加快城市供水、雨水、污水、燃气、供热、电力、通信等地下管网的建设和改造,优先改造材质落后、漏损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管网,及时发现、消除事故隐患,切实保障城市地下管线安全运行。普查完善各类地下管线信息,建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心城市相关主管部门要督促产权单位对与燃气、供热等管网交叉处存在隐患的管线按照规范要求尽快予以维修改造。2014年底中心城市集中供热覆盖率达80%以上,完成老旧供热管网改造60公里,2016年供热智能化管理水平达到60% 以上;2015年底前完成56.42公里燃气管道敷设,燃气普及率达到65%以上;到2016年底,改造雨水收集管网60.1公里、污水管网44.89公里,基本实现城区雨污分流、污水全收集。到2020年,完成中心城市地下老旧管网改造,管网漏失率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管网事故率显著降低;到2025年,建成较为完善的城市地下管线体系,使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水平能够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防灾减灾能力大幅提升。六县县城要加大投入,加快城区老旧管网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县城积极开展集中供热及地下综合管廊建设。2016年底,完成集中供热管网改造147.4公里,集中供热覆盖率达到90%以上;2017年底,实现集中供热全覆盖。加大燃气管网建设,到2015年,敷设燃气管网105公里,燃气普及率达到60%以上;新建雨水管网123.8公里,污水管网161.36公里,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70%。重点小城镇建成污水及雨水管网600公里、燃气管网210公里。
2.城市供水、排水防涝和防洪设施建设。加快城镇供水设施改造建设,重点建设县城供水设施,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区域供水。到2015年底,中心城区供水普及率达到100%,六县县城达到99%以上,重点小城镇达到98%以上。限期关闭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加快实施平凉工业园区、泾川、庄浪、静宁县供水改扩建工程,切实提高城市供水保障能力,实现全市供水水质达标。加强水源地建设与饮用水源地保护,进一步完善城市应急备用水源体系,在保护好现有水源地的同时,积极寻找新的水源地,切实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到2020年,中心城市水源地日供水能力达到7万立方米。积极推进河流防洪、水污染治理、生态环境建设等工程,不断加强对泾河、汭河、达溪河、葫芦河等河流水系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加强城市排水防涝防洪规划编制,在中心城市和易发生暴雨内涝的县城建成较为完善的排水防涝工程体系,结合“八沟一河”和泾河上游延伸段综合治理与提升,综合运用工程性、生态性措施,加强对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治理,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健全预报预警、指挥调度、应急抢险等制度,不断提升防洪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到2020年,全市排水防涝防洪工程体系达到国家防洪标准,其中中心城市防洪能力达到100年一遇标准,平凉工业园区和县城达到50年一遇标准。
3.城市电网建设。将电网专项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加强电网建设项目储备,保障城市用电需求。加快330千伏、110千伏送变电改扩建项目建设步伐,不断提高城市电源支撑能力,满足城区用电负荷快速增长的需求。加快建设750千伏及以上特高压电网项目,积极构建远距离能源输送通道,着力保障陇东能源化工基地内大型煤电外送需求。平凉工业园区要统筹工业、商贸等产业和生活服务发展需求,加强110千伏米家湾送变电工程和110千伏四十里铺变电站增容扩建工程建设,做好电力配套保障。加快330千伏成纪(静宁)变电站和丰台(泾川)变电站建设,加大35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升级改造力度,全面保障社会用电需求。2015年完成静宁、泾川330千伏变电站建设,“十三五”期间,力争做到县(区)有330千伏变电、园区有110千伏变电、乡镇有35千伏变电、村有10千伏变电。有序推进城区新建道路、城市广场、旅游景点周边电缆入地工程,到2020年,中心城区所有高压线实现入地,平凉工业园区和崆峒山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逐步开展电缆入地工程。
(三)加快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1.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以设施建设和运行保障为主线,加快形成“厂网并举、泥水并重、再生利用”的建设格局,确保污水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相关县区要创新污水收集处理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大中水回用力度和污水处理费收缴力度,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中心城区要加快污水全收集一期工程建设,灵台、庄浪县要尽快完成污水处理厂调试投运,崇信县要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确保年底建成投用。同时,结合工业园区发展和老旧管网改造,积极做好平凉天雨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再生水回用工程、崆峒山风景名胜区污水处理工程、华亭工业园区污水处理、泾川县城区污水管网改扩建、崇信县城区污水管网工程等项目的衔接争取。鼓励有条件的省列重点小城镇积极开展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建设,特别是省列新型城镇化试点的四十里铺镇、安口镇、南湖镇要积极争取项目,创新机制,推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为小城镇污水收集处理创出一条路子。到2015年底,全市污水处理率达到75%,中水回用率达到30%以上。其中: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中水回用率达到50%以上。
2.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加快灵台县什字镇生活垃圾、静宁县威戎镇生活垃圾、泾川县党原和高平生活垃圾、崇信县新窑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等项目建设,不断提升垃圾处理能力。到2017年,全市所有县(区)全部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并实现规范运行。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回收体系,加快推进建筑垃圾、餐厨垃圾、医疗废弃物及重金属垃圾分类收集和无害化处理步伐。中心城区要围绕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不断提高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到2015年底,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8%以上,中心城区达到100%。到2020年,全市80%以上的重点小城镇建成垃圾无害化处理场。
(四)加强城市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
1.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教育、医疗卫生等布局规划,科学合理的配套建设城乡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应急、养老、救助、社区服务、社会管理等公共服务设施,切实提高公共设施服务水平,形成与产业、人居相适应的公共服务体系。城市新建、改建、扩建小区建设规模达到110万平方米的,必须配建幼儿园。加强市级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建设,加快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和社区卫生服务等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体育健身广场、体育中心、城市规划展示场所建设,加快专业化老年养护机构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大力推进殡仪服务中心、残疾人康复中心等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平凉工业园区、六县城区要按照新型城镇化建设要求,加快学校、医院、体育场、公园、市场、公厕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到2015年,实现全市平均每千人口拥有住院床位5张,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0.8%以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8%以上。由市应急办牵头,整合公安、消防、交警、市政、民政、人防等部门职责,加快救灾物资储备体系、自然灾害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和公共消防、人防以及防灾避险场所建设。
2.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平凉区位优势,规划建设一批物流基础设施,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协调、运行顺畅、高效集约的城市物流网络,实现物流发展与城市功能的有机协调,强化物流对城市运行的保障作用。中心城市要充分利用平凉工业园区物流配送、仓储平台作用,加快建设陇东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商贸集散中心、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集散交易市场、工业园区综合物流中心、平凉公铁仓储物流园等专业市场建设。综合考虑人口数量、服务半径、市场辐射范围等因素,建设一批便民市场。加强对物流市场、便民市场的监管,明确责任,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实现物流行业、便民市场规范化管理。六县县城要以农产品批发、商贸物流为引领,加快建设一批专业市场,积极与中心城市物流设施对接,在全市形成一个统一开放、竞争有序、高效安全、城乡一体的现代物流体系。到2020年,全市各类批发市场达到15个,物流集散配送网络覆盖率达到70%以上。
(五)加强城市生态体系建设
1.生态园林城市建设。以创建国家级和省级园林城市为重点,扎实推进生态修复工程,着力规划建设一批公园、绿地、湿地、绿廊等,不断提高城市绿化水平。到2015年底,全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28.3%,2020年,达到33.6%。中心城区要加快城市绿化步伐,加强绿地公园、虎山公园、南山公园扩建、龙隐寺公园等主题公园建设和泾河大道两侧、崆峒大道以及新建道路街路绿廊建设;加强“八沟两河”河道综合治理,不断提升泾河蓄洪排涝、净化生态的功能。到2016年底,中心城市集中供热实现全覆盖后,全部关停城区燃煤小锅炉;六县县城实现集中供热全覆盖,有电厂的华亭、崇信要积极推进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为城市发展腾出环境容量。六县县城要结合文化遗址保护、生态环境建设,建成具有一定规模,水、气、电等设施配套齐全,功能完善的防灾避险公园。重点小城镇要加大镇区道路绿化和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园林绿化建设水平。积极推动园林城市建设,大力开展绿化先进单位和花园式小区建设活动,华亭县要巩固国家级园林城市创建成果,平凉中心城区、泾川县、崇信县、静宁县要巩固省级园林城市创建成果,积极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县城)。2017年,庄浪县、灵台县要争取完成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目标,并向国家园林县城迈进。
2.绿色建筑体系建设。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建设厅<甘肃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3〕185号)要求,结合《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平凉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平政办发〔2014〕38号),新建建筑严格执行节能标准,到2015年末,20%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大力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以静宁县室内供热系统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热源和供热管网热平衡改造、建筑外围护结构节能改造模式为示范,逐步将崆峒区和庄浪县打造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县区,督促其余各县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按时完成省上下达我市的改造任务,全面实行供热计量收费管理模式;加快推进“禁实”工作,到2015年末,各县区全面完成“禁实”任务。以城市新建建筑、公共建筑为重点,大力推广安全耐久、节能环保、施工便利的绿色建材。
(六)加快智慧城市建设
认真落实《“智慧平凉”建设总体规划(2013—2020年)》重点建设任务,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在建设宽带、泛在、融合、安全的信息化基础设施上,推进信息感知和智能化广泛应用,构建智慧城市公共管理平台和支撑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到2020年,基本实现城市住宅光纤到楼入户,城市宽带接入能力达到20M,市县城市有线电视网络全面完成双向化改造,4G网络覆盖所有乡镇及大部分行政村。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规划引领。积极适应政策导向,强化综合规划与行业规划的衔接,加大具体项目规划的对接和规划深度的研究,突出规划的引领性和可执行性。以城市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统筹制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完善现有市政地下管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供水、燃气等城市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抓紧编制电力、水资源综合利用、排水防涝等基础设施规划,统筹规划城乡医疗、教育、治安、文化、体育、社区服务、公共厕所、公共消防设施、人防设施以及防灾避险场所等公共服务设施,努力构建城市立体发展新格局。
(二)拓宽筹资渠道。以公共服务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抢抓国家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机遇,加大项目衔接汇报,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不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提高土地出让收益对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支出占比。进一步深化市政公用事业领域运营机制改革,在政府可控的前提下,通过特许经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步伐。积极整合盘活投融资公司资产,做大做强融资平台,扩大融资总量,支持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创新城市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方式,推进投资、建设、运营和监管逐步分开,形成权责明确、制约有效、管理专业的市场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三)加大政策支持。抢抓国家和省上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城市棚户区改造政策的机遇,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探索新型用地模式,盘活利用闲置和存量土地,优化用地结构,提高城市土地利用率,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保障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用地。认真落实公益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费用优惠政策,推进公益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制定城市供水、排污、供气、供热价格收费标准,建立完善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价格调整和补偿机制。
(四)简化审批程序。建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进一步优化、简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对于省级投资主管部门下放的审批和核准项目,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做好接、管、放,不得截流审批权限。建立统一、规范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行政审批制度,统筹协调发展改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国土资源等部门,积极推进项目并联审批,探索网上审批,确保限时办结。
(五)加强项目储备及实施。各县(区)要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主动作为、超前谋划、合理布局建设项目,协调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发改委要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大项目谋划储备力度,超前开展项目调研、立项、审查、论证,确保项目建设有序衔接。对2015—2017年度拟开工建设的项目,按照《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财政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平政发〔2012〕168号),抓好项目可研编制等前期工作,为项目实施做好准备。同时,要加强统筹协调,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基础上加快在建项目建设进度。
(六)加强监督检查。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重点任务分解表》(见附件),切实靠实责任,完善举措,建立项目建设倒逼机制,扎实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要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纳入各县(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领导班子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严格考核。对因工作不力,严重影响项目建设的有关单位,要严肃追究责任。各牵头部门要加强指导监督,强化项目考核,督促项目落实,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快速推进。
各县(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园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或方案,落实目标责任,强力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城镇发展环境和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确保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重点任务分解表
平凉市人民政府
2014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