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实录】平凉市政府新闻办2020年第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例行新闻发布会
4月9日上午,我市召开2020年第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例行新闻发布会。中共平凉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雷涛主持会议,平凉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发荣通报全市2019年度和2020年一季度空气、水环境质量状况及重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并与平凉市生态环境局二级调研员杨富明一同回答记者提问。
主持人
中共平凉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雷涛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2020年第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
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依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主动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全面加快绿色开放幸福美好新平凉建设步伐,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为了让社会各界及时全面了解我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引导公众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增强生态环保意识,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的健康生活方式,努力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今天我们很高兴邀请到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马发荣先生,市生态环境局二级调研员杨富明先生,向大家介绍全市2019年度和2020年一季度空气、水环境质量状况和重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新闻媒体记者有:甘肃日报、甘肃广播电视总台、每日甘肃网以及平凉日报、平凉市广播电视台、平凉新闻网、平凉广电网、中国·平凉门户网、平凉发布等省、市媒体的记者、编辑,欢迎大家的到来。
下面,请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马发荣先生介绍有关情况。
发布人
平凉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发荣
各位新闻媒体记者朋友们:
上午好!欢迎出席平凉市2020年第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例行新闻发布会。现在,由我发布全市2019年度和2020年一季度空气、水环境质量状况和重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一、2019年空气、水环境质量状况
空气环境质量方面:平凉中心城区2019年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365天,优良天数341天,同比增加5天,优良率93.4%,同比提高1.1个百分点。剔除沙尘影响后:PM10平均浓度为5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7%;PM2.5平均浓度为2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0.0%。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剔除沙尘影响后为3.58,同比改善4.8%。6县市2019年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为92.2%,由高到低依次为庄浪97.3%、静宁96.2%、崇信92.1%、华亭90.7%、灵台89.9%、泾川86.8%。平凉中心城区、崇信县、庄浪县、静宁县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水环境质量方面:2019年,泾河平镇桥、长庆桥2个地表水国控断面全年水质综合评价均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目标要求;泾河八里桥、泾河拦洪坝,汭河圣母桥、葫芦河一号桥、达溪河告王河村5个省控断面全年水质综合评价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15个地表水市控断面全部达到Ⅲ类水质目标要求。全市15个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中,4个地级水源(养子寨、景家庄、南部山区、韩家沟)水质监测结果全部达标;11个县级水源水质监测结果均达到或优于目标水质。全市5个地下水考核点位水质监测结果全部达标。
二、2020年一季度空气、水环境质量状况
空气环境质量方面:2020年1—3月,平凉中心城区空气优良天数为86天,达标率为94.5%;PM10平均浓度为7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5%;PM2.5平均浓度为3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1.8%;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达到3.7,同比改善18.3%,改善幅度在全省14个市州排位第二。6县市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为88.1%,由高到低依次为庄浪95.51%、灵台90.8%、崇信90.11%、静宁89.66%、华亭83.33%、泾川79.12%。
水环境质量方面:2020年1—3月,全市15个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中,4个地级水源水质监测结果全部达标;11个县级水源水质监测结果均达到或优于目标水质。全市5个地下水考核点位水质监测结果全部达标。
三、重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2019年以来,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中央第二轮生态环保督察为契机,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抓手,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是抓重点环节防控,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成效明显。扎实推进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和大气污染防治“冬防”工作,狠抓燃煤锅炉综合整治、煤质管控、扬尘治理、工业企业废气治理、餐饮油烟污染治理、机动车尾气治理“六张清单”管理,完成了华能平凉发电公司2号机组和崇信发电公司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大风沙尘天气期间平凉中心城区及各县(市)城区空气质量管控工作的通知》,对城市道路及施工场地扬尘管控、渣土车管控、工业企业达标排放监管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采取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工作日检查与节假日检查相结合、白天查与晚上查相结合及无人机巡查、群众投诉举报、上级督办反馈等方式,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地段、特殊时段,有针对性开展执法检查,常态化解决平凉中心城区及周边大气污染问题。
二是抓流域环境治理,水污染防治攻坚深入实施。启动了全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摸底工作,开展地表水不达标断面控源减污专项整治,完成了16处入河排污口的市级论证审批。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开展河道“清四乱”专项行动,河湖环境进一步改善。深入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县级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6个环境问题全部整治到位,完成了“千吨万人”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摸底调查,共确定“千吨万人”乡镇级水源地27个。开工建设崆峒区中水回用管网工程和峡门工业集中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工程,建成了平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和全市35个重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完成了灵台、泾川、庄浪、崇信4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改造和华亭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完成了静宁县城区水源地环境保护及葫芦河流域综合整治项目并通过验收。泾河、葫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等一批重大生态环保工程落地实施。
三是抓农村环境整治,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有序推进。依据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落实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完成了35户企业的基础信息采集。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了7县(市、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项目,实施了中央和省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12个。扎实开展核与辐射专项检查行动,强化辐射许可和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管理,核与辐射安全可控。严格规范固废危废管理,组织开展了医疗废物大排查暨专项整治行动,建成了平凉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日处理5吨升级改造项目,危废、固废和医废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我们将紧盯空气、水、土壤环境质量指标,继续堵源头、强监管、抓落实,扎实做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碧水保卫战,打好净土保卫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确保全市生态环境安全。
主持人
感谢马局长!下面进入记者提问时间,按照惯例,提问前请先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名称。请大家提问。
甘肃日报记者提问:
我市在推进流域水污染联防联控方面作了那些工作?
平凉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马发荣
马发荣答:“十三五”以来,我市围绕推进流域水污染联防联控,改善水环境质量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总结起来就是建立了三方面的机制。一是建立了水环境质量应急监测预警机制。“十三五”以来,为进一步厘清重点河流上下游污染防治责任关系,我市在国家和省级地表水考核断面的基础上,增设了8个市级地表水监测断面,完善了地表水环境质量预警监测网络,明确了地表水污染防治责任。由甘肃平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原市环境监测站)按既定频次开展取样监测,监测结果在全市主要媒体进行公示,同时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对水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进行通报,对水质超标断面进行预警,为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决策和应急处置提供了科学依据,促进了责任县(市、区)控源截污措施的扎实落实。二是形成了跨界水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十三五”初期,为解决葫芦河跨界污染问题,我市与葫芦河上游的宁夏固原市、下游的天水市密切沟通,在行政区域交界处设立了联合监测断面,相关政府及生态环境部门签订了联防联控框架协议,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分析流域水环境形势,共商污染防治措施。2020年1月,我市与天水市召开了葫芦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座谈会议,就深层次推动葫芦河水污染防治工作达成了合作共识,进一步完善了联合执法监测和应急响应机制,为流域水环境治理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形成了水污染防治部门联动机制。市政府成立了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了相关部门水污染防治工作职责。市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季度通报调度水环境质量状况和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对未达到要求的县(市、区)和部门进行预警,督促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了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以河长制工作落实为抓手,建立了河长巡河和生态环境执法检查联动机制,实现了流域控源截污、河道治理修复、重点项目建设、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的有机结合。
省广播电视总台记者提问:
据了解,国家将开展“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请问我市在这项工作上是如何安排的,目前进展怎样?
马发荣答:按照国家和省上安排,我市第一时间就“千吨万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进行了相应的安排部署,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水务局及时制定印发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计划集中利用今年一年时间,重点完成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迅速开展摸底调查,形成“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清单,指导各县(市、区)按程序完成辖区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分和矢量图制作,确保做到“三个一致”,即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及区划图件、矢量信息数据及矢量图、水源保护区实地确界定标范围相互一致。二是设立保护区边界标志。按照“一网一桩三牌”(即一级保护区隔离围网,四址界桩,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牌、道路交通警示牌、宣传牌)的要求,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三是排查整治保护区内环境风险隐患问题。按照水源地保护相关要求,围绕水源保护区基础保护设施建设、违规项目和旅游活动清理、居民生活及农业面源污染问题等开展全面排查,制定“一源一策”整治方案,年底前完成整治任务。
目前,已经完成了“千吨万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信息摸底工作,正在组织开展环境问题的摸底排查和保护区矢量图的制作。
平凉日报记者提问:
今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目标是什么?具体有哪些推进措施?
平凉市生态环境局二级调研员 杨富明
杨富明答:根据省大气办《关于分解下达2020年全省14个市州空气质量目标的通知》要求,2020年平凉中心城区(崆峒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要达到93.4%,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控制在55ug/m3以下,比去年下降1ug/m3;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24ug/m3以下,与去年保持持平。
今年,我市已印发了《平凉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度实施方案》,主要推进措施为“十张清单”:
一是全面完成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对不符合政策规定或不能达标排放的燃煤锅炉纳入年度综合整治清单,通过集中供热并网、清洁能源替代等方式进行淘汰或实施环保达标治理。二是健全煤炭配送体系建设。规范运行已建成的煤炭交易市场和集中配送体系,中心城区及各县(市、区)建成区全部使用洁净型煤。严肃查处销售和使用劣质煤行为,坚决取缔违规煤炭经营摊点。三是推进冬季清洁取暖。继续实施县级以上城市(含县城)城乡结合部、周边乡镇居民取暖土炕、小火炉煤改气、煤改电或洁净煤替代工程,今年全市完成2.5万户改造任务。四是实施扬尘综合整治。加强对建筑、拆迁、物料堆场等工地及裸露地块扬尘污染监管,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和“三个必须”防尘措施落实合格率达到96%以上,严厉打击渣土车违规违法运输行为。平凉中心城区及各县(市、区)建成区机械化湿法清扫率达到80%以上。五是开展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对表对标开展现状评估,对不能达标排放的工业窑炉纳入今年综合治理问题清单,采取淘汰落后产能、深度治理等措施,实现有组织、无组织污染物达标排放,严肃查处违法排污行为。六是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对辖区内煤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建筑装饰装修、汽车维修等行业VOCs污染源进行排查和整治。七是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发现1户整治1户,坚决杜绝已整治“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 八是强化餐饮油烟治理。新建餐饮项目必须同步配套油烟治理设施并使用清洁能源,确保达标排放。严肃查处偷烧散煤、擅自停运油烟净化设施和超标排放行为。九是完成重污染天气应对。市、县两级要按照相关规定,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颁布实施。十是加强能力建设。完成平凉中心城区PM2.5成因分析及对策研究工作,准确查找污染来源,实现科学治污、精准治污。完善市级机动车排污监控体系,在平凉中心城区建成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实现国家-省-市三级联网。
平凉市广播电视台记者提问:
近年来我市中心城区空气质量持续好转,主要做法有哪些?
杨富明答:2019年,平凉市中心城区空气优良天数较2015年增加51天,优良天数比率上升14个百分点,PM10平均浓度较2015年减少39微克/立方米,降幅达到41%;PM2.5平均浓度较2015年减少21微克/立方米,降幅达到46.7%,空气质量持续改善,6项监测指标平均浓度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这些成绩的取得,主要得益于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市县两级职能部门通力协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主要做法是:一是注重建章立制,完善监管体系。成立并加强了平凉市大气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建立了平凉中心城区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制度,明确了相关部门(单位)职责,形成了由生态环境部门牵头,住建、交通、公安、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分工协作的良好机制。同时,由市政府相关领导带队,按季度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督查,市、区大气办持之以恒开展城区及周边扬尘污染突出问题周巡查,发现问题在“平凉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微信群”公开督办,实行清单移交,严格跟踪落实。二是突出源头治理,落实防治措施。以工业、燃煤、扬尘、机动车为主攻方向,2016年以来,先后整治燃煤锅炉1286台4505蒸吨,其中淘汰燃煤锅炉791台2161蒸吨,建成了县(市、区)优质煤专营市场,配套建设二级配送网点188个,实施城乡居民清洁取暖改造55136户;完成了平凉电厂、崇信电厂8台火电机组382.5千瓦超低排放改造任务,排查整治“散乱污”企业87户,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控基本实现全覆盖;启动实施了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建设,淘汰老旧机动车和柴油货车29243辆;持续落实“四个禁烧”和建筑工地扬尘、餐饮油烟、道路扬尘治理措施,全市建筑工地“六个百分之百”抑尘措施合格率达到98%,平凉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湿法清扫率为86.3%。三是强化信息公开,严格通报调度。建立并落实了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清单式”调度和空气质量“日分析,周评估,月通报”制度,每日在平凉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平凉日报对平凉市空气质量状况进行公布,每周对平凉城区影响空气质量的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排查督办,实行台账管理,逐一整改销号;每月5日前对7县(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及6项污染物监测情况排名通报,并将结果在平凉门户网站和微信平台对外公开。实行空气质量预警督办和“红黑榜”制度,对空气质量变差或不达标的县(市、区)提请市政府约谈问责。
主持人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提问就进行到这里。各位记者朋友如果还有其他感兴趣的问题,会后可以和市生态环境局联系,为大家提供更多有关内容。今年,我们将对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重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按季度进行发布,希望媒体记者朋友们一如既往地关注支持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再次感谢发布的嘉宾,感谢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