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甘肃省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实施方案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 时间:2022-10-11 08:39
  • 来源: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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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和深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恢复和高质量发展,稳定全市经济大盘,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22〕101号),结合我市实际,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甘肃省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实施方案若干措施的通知》(平政办发〔2022〕122号),从五个方面提出了27条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恢复发展的具体措施。

一、建立多层次金融供给体系,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方面

明确了加大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增强中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用好财政贴息政策、做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接续等8条具体措施。主要包括实现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下(含)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两增”目标;对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和地区的中小微企业,鼓励阶段性实行更优惠的利率和服务收费,减免罚息;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进一步扩大降费让利覆盖面,单户1000万元(含)以下的融资担保费率不高于1%,单户1000万元以上的融资担保费率不高于1.5%,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服务业等中小微企业减半收取再担保费,对50万元以下个体工商户免收再担保费;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最高额度为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去150个基点以下部分由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延期贷款不影响征信记录,免收罚息等内容。

二、实施差异化金融服务,提高信贷资源配置效能方面

明确了培育壮大中小微企业主体、积极谋划储备实施项目、做好中小微制造业企业金融服务、完善住房领域金融服务等8条具体措施。主要包括积极扶持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中小微企业;加大对中小微企业项目的谋划储备申报实施力度;重点加大对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小微企业的中长期信贷投放;免收中小微企业外汇衍生品交易相关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手续费;降低新市民融资成本等内容。

三、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提高企业融资效率方面

明确了强化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用好省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加快大数据金融产品应用等3条具体措施。主要包括进一步整合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打破“数据壁垒”和“信息孤岛”,推动扩大中小微企业贷款规模;推动银行、保险、担保、信用服务等机构接入省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不断提高中小微企业贷款覆盖率、可得性和便利度,持续加大“甘肃信易贷”平台的宣传力度,扩大市场主体覆盖面等内容。

四、完善金融服务机制,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方面

明确了牢固树立服务中小微企业经营理念、优化完善尽职免责制度、多措并举提供非信贷金融服务等5条具体措施。主要包括建立受疫情冲击经营困难的纾困企业名单,开通“纾困企业名单+政府性融资担保+银行信贷”的纾困担保快贷通道;鼓励银行、政府性担保机构在受疫情影响的特定时间内适当提高住宿、餐饮、零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行业的不良贷款容忍度;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推进小微企业简易开户服务,改进开户流程,适当简化辅助证明文件材料要求等内容。

五、凝聚合力强化保障,担当尽责推动落实方面

明确了营造良好金融生态、分层分类加强督导引领、明确职责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等3条具体措施。主要包括各级发展改革、金融监管、财政、工信、税务等部门要主动担当作为,加强协同联动,打好政策“组合拳”,在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评选、营商环境评价等方面主动作为、同向发力等内容。


相关链接: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甘肃省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实施方案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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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甘肃省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实施方案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时间:2022-10-11 08:39

为进一步加强和深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恢复和高质量发展,稳定全市经济大盘,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22〕101号),结合我市实际,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甘肃省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实施方案若干措施的通知》(平政办发〔2022〕122号),从五个方面提出了27条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恢复发展的具体措施。

一、建立多层次金融供给体系,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方面

明确了加大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增强中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用好财政贴息政策、做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接续等8条具体措施。主要包括实现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下(含)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两增”目标;对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和地区的中小微企业,鼓励阶段性实行更优惠的利率和服务收费,减免罚息;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进一步扩大降费让利覆盖面,单户1000万元(含)以下的融资担保费率不高于1%,单户1000万元以上的融资担保费率不高于1.5%,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服务业等中小微企业减半收取再担保费,对50万元以下个体工商户免收再担保费;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最高额度为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去150个基点以下部分由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延期贷款不影响征信记录,免收罚息等内容。

二、实施差异化金融服务,提高信贷资源配置效能方面

明确了培育壮大中小微企业主体、积极谋划储备实施项目、做好中小微制造业企业金融服务、完善住房领域金融服务等8条具体措施。主要包括积极扶持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中小微企业;加大对中小微企业项目的谋划储备申报实施力度;重点加大对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小微企业的中长期信贷投放;免收中小微企业外汇衍生品交易相关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手续费;降低新市民融资成本等内容。

三、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提高企业融资效率方面

明确了强化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用好省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加快大数据金融产品应用等3条具体措施。主要包括进一步整合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打破“数据壁垒”和“信息孤岛”,推动扩大中小微企业贷款规模;推动银行、保险、担保、信用服务等机构接入省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不断提高中小微企业贷款覆盖率、可得性和便利度,持续加大“甘肃信易贷”平台的宣传力度,扩大市场主体覆盖面等内容。

四、完善金融服务机制,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方面

明确了牢固树立服务中小微企业经营理念、优化完善尽职免责制度、多措并举提供非信贷金融服务等5条具体措施。主要包括建立受疫情冲击经营困难的纾困企业名单,开通“纾困企业名单+政府性融资担保+银行信贷”的纾困担保快贷通道;鼓励银行、政府性担保机构在受疫情影响的特定时间内适当提高住宿、餐饮、零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行业的不良贷款容忍度;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推进小微企业简易开户服务,改进开户流程,适当简化辅助证明文件材料要求等内容。

五、凝聚合力强化保障,担当尽责推动落实方面

明确了营造良好金融生态、分层分类加强督导引领、明确职责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等3条具体措施。主要包括各级发展改革、金融监管、财政、工信、税务等部门要主动担当作为,加强协同联动,打好政策“组合拳”,在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评选、营商环境评价等方面主动作为、同向发力等内容。


相关链接: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甘肃省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实施方案若干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