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2020年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 时间:2020-05-13 00:00
  •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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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加强全市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防范化解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风险,不断提升高层建筑灭火救援水平和居民自防自救能力,根据政府办公厅《2020年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20〕14号)和省消防安全委员会《2020年全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甘消委发〔2020〕1号)要求,市政府印发了《2020年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平政办发〔2020〕27号,以下简称《方案》),现对《方案》主要内容作以下解读。

一、《方案》制定背景

近年来,随着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高层建筑大量涌现,全市投入使用高层建筑522栋,高层住宅小区109个,高层居民家庭52313户。高层建筑火灾扑救属于世界性难题,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社会影响巨大。因此,加强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强化火灾扑救和逃生器材的配备是现阶段破解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难题的有效措施。

二、《方案》主要目的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2020年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20〕14号)要求,利用3年时间,以县级为主、省市奖补的方式,基本完成老旧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设施改造和灭火救援能力提升,全面提高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三、《方案》主要内容

(一)提升居民家庭自防自救水平。为全市老旧高层住宅居民家庭每户配备火灾应急器材箱,安装高层逃生缓降装置,家用火灾应急器材箱按照每户1套配备,逃生缓降装置根据楼宇结构和实际需要, 原则上4层及以上楼层每户合理配备1套。年内完成6000户家庭火灾应急器材箱配备和逃生缓降装置安装工作。

(二)完善高层住宅小区逃生设施。为全市高层住宅小区和部分街道社区配备115套逃生气垫。

(三)配全微型消防站装备器材。为全市高层住宅小区和部分街道社区配备115部微型消防站调度指挥终端,为71个街道社区微型消防站配备消防装备器材。

(四)消除举高消防车辆空白点。为灵台县、崇信县各配备一辆举高平台消防车,满足高层建筑灭火实战需要。

四、《方案》实施步骤

(一)部署准备阶段(4月1日至4月10日)。各县(市、区)政府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纳入当地2020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所需经费按照县级为主、省市补助的方式予以保障。

(二)摸底试点阶段(4月11日至5月31日)。各县(市、区)应急管理、消防救援部门对本地高层建筑和各类微型消防站进行摸底统计,按照工作任务分解,确定拟配备器材装备的街道社区、高层建筑微型消防站和老旧高层住户数量,拟定具体实施方案。为统一工作思路,统一装配标准,先行在崆峒区选定2-3个老旧高层住宅小区和街道社区微型消防站进行试点。

(三)目标确定阶段(6月1日至6月15日)。按三年完成老旧高层小区火灾治理任务的目标,按照任务分解表完成年度工作,原则上纳入年度计划的小区要做到家用火灾应急器材箱覆盖到所有住户,微型消防站调度指挥终端、逃生气垫同步配套到位。

(四)招标采购阶段(6月16日至8月15日)。应急管理、消防救援部门按照政府招标采购程序,负责家用火灾应急器材箱、救生缓降装置、微型消防站调度指挥终端、逃生气垫、微型消防站装备器材、举高消防车辆招标采购。

(五)器材配备阶段(8月16日至9月15日)。各县(市、区)应急管理、消防救援部门向拟配备器材装备的街道社区、高层建筑微型消防站和老旧高层住户进行发放,并做好发放登记和视频资料采集工作。发放工作完成后,组织供货厂商技术人员集中安装逃生缓降装置,对微型消防站、老旧高层住户就器材装备操作使用进行培训。

(六)培训演练阶段(9月16日至10月15日)。凡实施消防安全治理项目的小区,在器材配备到位后要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应急演练,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日期:2020年5月13日 来源:市消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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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2020年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时间:2020-05-13 00:00

近日,为加强全市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防范化解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风险,不断提升高层建筑灭火救援水平和居民自防自救能力,根据政府办公厅《2020年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20〕14号)和省消防安全委员会《2020年全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甘消委发〔2020〕1号)要求,市政府印发了《2020年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平政办发〔2020〕27号,以下简称《方案》),现对《方案》主要内容作以下解读。

一、《方案》制定背景

近年来,随着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高层建筑大量涌现,全市投入使用高层建筑522栋,高层住宅小区109个,高层居民家庭52313户。高层建筑火灾扑救属于世界性难题,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社会影响巨大。因此,加强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强化火灾扑救和逃生器材的配备是现阶段破解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难题的有效措施。

二、《方案》主要目的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2020年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20〕14号)要求,利用3年时间,以县级为主、省市奖补的方式,基本完成老旧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设施改造和灭火救援能力提升,全面提高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三、《方案》主要内容

(一)提升居民家庭自防自救水平。为全市老旧高层住宅居民家庭每户配备火灾应急器材箱,安装高层逃生缓降装置,家用火灾应急器材箱按照每户1套配备,逃生缓降装置根据楼宇结构和实际需要, 原则上4层及以上楼层每户合理配备1套。年内完成6000户家庭火灾应急器材箱配备和逃生缓降装置安装工作。

(二)完善高层住宅小区逃生设施。为全市高层住宅小区和部分街道社区配备115套逃生气垫。

(三)配全微型消防站装备器材。为全市高层住宅小区和部分街道社区配备115部微型消防站调度指挥终端,为71个街道社区微型消防站配备消防装备器材。

(四)消除举高消防车辆空白点。为灵台县、崇信县各配备一辆举高平台消防车,满足高层建筑灭火实战需要。

四、《方案》实施步骤

(一)部署准备阶段(4月1日至4月10日)。各县(市、区)政府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纳入当地2020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所需经费按照县级为主、省市补助的方式予以保障。

(二)摸底试点阶段(4月11日至5月31日)。各县(市、区)应急管理、消防救援部门对本地高层建筑和各类微型消防站进行摸底统计,按照工作任务分解,确定拟配备器材装备的街道社区、高层建筑微型消防站和老旧高层住户数量,拟定具体实施方案。为统一工作思路,统一装配标准,先行在崆峒区选定2-3个老旧高层住宅小区和街道社区微型消防站进行试点。

(三)目标确定阶段(6月1日至6月15日)。按三年完成老旧高层小区火灾治理任务的目标,按照任务分解表完成年度工作,原则上纳入年度计划的小区要做到家用火灾应急器材箱覆盖到所有住户,微型消防站调度指挥终端、逃生气垫同步配套到位。

(四)招标采购阶段(6月16日至8月15日)。应急管理、消防救援部门按照政府招标采购程序,负责家用火灾应急器材箱、救生缓降装置、微型消防站调度指挥终端、逃生气垫、微型消防站装备器材、举高消防车辆招标采购。

(五)器材配备阶段(8月16日至9月15日)。各县(市、区)应急管理、消防救援部门向拟配备器材装备的街道社区、高层建筑微型消防站和老旧高层住户进行发放,并做好发放登记和视频资料采集工作。发放工作完成后,组织供货厂商技术人员集中安装逃生缓降装置,对微型消防站、老旧高层住户就器材装备操作使用进行培训。

(六)培训演练阶段(9月16日至10月15日)。凡实施消防安全治理项目的小区,在器材配备到位后要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应急演练,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日期:2020年5月13日 来源:市消防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