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时间:2022-05-28 10:24
  •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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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平凉市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方案》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2021年,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推动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坚持“疏堵结合”控制新增,总结推广“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经验做法,促进依法履职、加强监管、完善制度。同年3月,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推动构建符合各地实际的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工作模式。2022年4月6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甘肃省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22〕43号)。为贯彻落实部、省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巩固化解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工作成果,构建房地产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实际,起草《平凉市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方案》,先后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并根据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指导思想、改革目标、主要任务、工作流程、保障措施五个部分。主要围绕调整优化办事窗口、优化整合业务流程、加强平台协同共享、强化监管约束4个方面提出了18条具体措施。在省级《方案》基础上,结合平凉实际情况,增加了“交地即交证”和“交房即交证”工作流程和相关部门的改革工作责任清单以及全市试点项目名单。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登记难”问题,扎实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打通堵点和关键环节,规范办事流程,提升服务质量,优化营商环境,延伸不动产登记链条,促进行业规范自律,实现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切实增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满意感。

(二)改革目标。落实“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统筹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建设项目“多测合一”、“互联网+政务服务”、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等改革事项,优化整合商品房预售、竣工验收备案、房屋交付使用、不动产登记办理等流程,构建政府主导、部门监管、企业主责、权利人配合的责任体系,实现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

(二)实施范围。平凉市范围内已开发销售但尚未交付使用的新建商品房项目。鼓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将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纳入“交房即交证”改革范围,有条件的县(市、区)新建商品房可实行现房销售。

(三)整体部署。2022年,各县(市、区)城镇规划区范围内有新建商品房交付的,5月底前至少确定一个项目开展“交房即交证”改革试点;8月1日起,崆峒区全面推行“交房即交证”改革;2023年1月1日起,全市城镇规划区范围内新建商品房实行“交房即交证”。

(四)“交房即交证”主要任务。一是调整优化办事窗口。进一步落实《甘肃省不动产登记窗口标准化建设指南(试行)》等标准规范,加强窗口建设,推进不动产登记与建设项目审批、税费收缴、房屋交易及公共服务等各类申请“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二是优化整合业务流程。严把审批关口,对不具备相应条件、未缴清相关税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严禁违规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严格落实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优化预售合同网签备案。明确了新建商品房从预售,到竣工验收,再到房屋交付使用、不动产登记办理等各环节的流程和标准。三是加强平台协同共享。依托甘肃省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建设,实现覆盖全市、面向大众并延伸到房地产开发企业、金融机构的“一站式”综合服务,为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省内通办”奠定基础;强化部门信息共享集成,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信息的“互通、互推、互认、互用”,推进不动产单元代码与工程建设项目、土地权属资料、规划许可、房屋买卖合同、抵押合同、完税凭证等“一码关联”;加大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四是强化监管约束。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对房地产用地、项目、企业实行全过程监管,切实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特别是要打通房地产企业全生命周期监管链条,健全以合同管理为主线的房地产企业诚信体系,把合同履约、预售资金监管、企业信用评价、银行信贷、联合惩戒等贯通起来,引导开发企业依法履行市场主体责任,诚信经营、依法建设。将预售资金监管期限延长至该商品房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之日,确保所有预售资金直接存入监管账户,优先用于支付所欠税费及工程款。对违法建设、违规交房、擅自增加或转嫁应由企业承担费用等行为,记入企业不良或严重不良信用信息,有关部门共享企业信用评价信息,实行联合奖惩。

(五)工作流程。分别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地即交证和房屋所有权交房即交证办理流程梳理明确。

(六)保障措施。围绕《实施方案》高质量高效落实,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配合协作、明确工作职责、加强调度督导、加强宣传引导五个方面的保障措施。市化解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市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工作,加强调度督导;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解决具体问题;市直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推进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具体落实,保障工作经费,结合实际制定改革实施方案,确保按期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相关链接: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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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时间:2022-05-28 10:24

现将《平凉市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方案》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2021年,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推动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坚持“疏堵结合”控制新增,总结推广“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经验做法,促进依法履职、加强监管、完善制度。同年3月,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推动构建符合各地实际的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工作模式。2022年4月6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甘肃省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22〕43号)。为贯彻落实部、省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巩固化解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工作成果,构建房地产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实际,起草《平凉市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方案》,先后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并根据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指导思想、改革目标、主要任务、工作流程、保障措施五个部分。主要围绕调整优化办事窗口、优化整合业务流程、加强平台协同共享、强化监管约束4个方面提出了18条具体措施。在省级《方案》基础上,结合平凉实际情况,增加了“交地即交证”和“交房即交证”工作流程和相关部门的改革工作责任清单以及全市试点项目名单。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登记难”问题,扎实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打通堵点和关键环节,规范办事流程,提升服务质量,优化营商环境,延伸不动产登记链条,促进行业规范自律,实现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切实增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满意感。

(二)改革目标。落实“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统筹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建设项目“多测合一”、“互联网+政务服务”、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等改革事项,优化整合商品房预售、竣工验收备案、房屋交付使用、不动产登记办理等流程,构建政府主导、部门监管、企业主责、权利人配合的责任体系,实现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

(二)实施范围。平凉市范围内已开发销售但尚未交付使用的新建商品房项目。鼓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将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纳入“交房即交证”改革范围,有条件的县(市、区)新建商品房可实行现房销售。

(三)整体部署。2022年,各县(市、区)城镇规划区范围内有新建商品房交付的,5月底前至少确定一个项目开展“交房即交证”改革试点;8月1日起,崆峒区全面推行“交房即交证”改革;2023年1月1日起,全市城镇规划区范围内新建商品房实行“交房即交证”。

(四)“交房即交证”主要任务。一是调整优化办事窗口。进一步落实《甘肃省不动产登记窗口标准化建设指南(试行)》等标准规范,加强窗口建设,推进不动产登记与建设项目审批、税费收缴、房屋交易及公共服务等各类申请“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二是优化整合业务流程。严把审批关口,对不具备相应条件、未缴清相关税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严禁违规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严格落实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优化预售合同网签备案。明确了新建商品房从预售,到竣工验收,再到房屋交付使用、不动产登记办理等各环节的流程和标准。三是加强平台协同共享。依托甘肃省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建设,实现覆盖全市、面向大众并延伸到房地产开发企业、金融机构的“一站式”综合服务,为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省内通办”奠定基础;强化部门信息共享集成,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信息的“互通、互推、互认、互用”,推进不动产单元代码与工程建设项目、土地权属资料、规划许可、房屋买卖合同、抵押合同、完税凭证等“一码关联”;加大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四是强化监管约束。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对房地产用地、项目、企业实行全过程监管,切实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特别是要打通房地产企业全生命周期监管链条,健全以合同管理为主线的房地产企业诚信体系,把合同履约、预售资金监管、企业信用评价、银行信贷、联合惩戒等贯通起来,引导开发企业依法履行市场主体责任,诚信经营、依法建设。将预售资金监管期限延长至该商品房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之日,确保所有预售资金直接存入监管账户,优先用于支付所欠税费及工程款。对违法建设、违规交房、擅自增加或转嫁应由企业承担费用等行为,记入企业不良或严重不良信用信息,有关部门共享企业信用评价信息,实行联合奖惩。

(五)工作流程。分别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地即交证和房屋所有权交房即交证办理流程梳理明确。

(六)保障措施。围绕《实施方案》高质量高效落实,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配合协作、明确工作职责、加强调度督导、加强宣传引导五个方面的保障措施。市化解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市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工作,加强调度督导;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解决具体问题;市直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推进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具体落实,保障工作经费,结合实际制定改革实施方案,确保按期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相关链接: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