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水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和《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平凉市水务局是市政府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水利政策。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市水利发展政策,起草有关规章草案。制定全市水利发展战略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全市主要河流的流域综合规划及有关专业规划,并负责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市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县(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定全市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点河流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督促指导地方配套工程建设。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协调推动对口支援等工作。
(十一)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县(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二)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全市水利行业标准并监督实施。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水利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及归口管理机构
平凉市水务局内设及归口管理机构有办公室等13个机构。
1.办公室(政务服务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综合协调科室工作;负责局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和综合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政务机要、公文处理、文秘档案、宣传信息、网站建设、后勤保障、机关安全、车辆管理工作;负责纪检、信访、党务、精神文明建设、工青妇、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调配、技术职务评聘、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承担“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政务服务工作职责,组织、协调、督促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监督政务服务行为。
2.规划计划科 。负责拟定全市水利战略规划,组织编制水利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牵头负责全市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审查审报水利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指导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负责组织水利水保项目的列项争取工作;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牵头负责全市水利水保年度责任目标制定和考核工作;承担全市水利综合统计工作。
3.经济财务科。负责编制水利部门预算;负责全市水务行业财务、会计管理和专业财务人员培训工作;组织、协调、保障各类水利水保资金的及时到位和安全运行;制定各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调节措施;对各类水利水保资金的使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检查;负责局系统干部离任审计;对水务系统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主管局属各单位和局机关财务工作,承担人员劳资工作。
4.水建科 。组织协调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全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负责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的规划、年度计划、实施方案的编报审批工作;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负责水利工程的法人组建、招投标、开工审批;负责水利工程的设计、监理、施工管理;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水利工程建设期间的阶段验收、专项验收及工程技术预验收。
5.水管科 。负责已建成各类水利工作的组织管理、运行管理、灌溉管理、经营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水利管理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小水电代燃料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负责各类水利工程供水成本核算,制定水费征收办法,并监督实施;编制水利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工作。
6.质量安全监督科 。负责对全市在建水利工程实施质量监督检查。承担新建工程的质量监督书申报审批;核定下发工程质量项目划分,开展单元工程质量抽检和分部、单位、重要隐蔽单元工程质量核定备案;编制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负责组织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7.水政水资源科(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实施流域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组织指导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指导水利系统依法行政工作。
8.河湖管理科 。组织制定全市河湖管理保护规划。承担河长制办公室具体工作。指导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指导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指导、监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活动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及防洪影响审批。
9.水旱灾害防御科 。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专项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运用补偿工作,组织指导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0.市水政监察支队。隶属市水务局管理的副县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宣传贯彻水法律、法规。负责水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对全市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水法规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执行和落实市水务局行政部门的处理决定。
11.市河湖中心。主要承担全面推行河长制相关技术性保障工作。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保护等技术支撑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参与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等有关方案的技术审核工作。
12.市水旱灾害防御中心。主要负责水情旱情预警预报和会商平台的技术支撑保障;参与洪水影响评价的技术审查;参与编制洪水干旱防治专项规划、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方案;配合开展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运用补偿等技术工作;参与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3.市水利科技中心。主要负责参与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工作。配合编制水利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参与审查水利水保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负责水利工程建设和质量检测有关技术工作。承担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农田水利用系数测算等技术支撑工作。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市水务局下属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包括:市水土保持总站。该单位是隶属市水务局的副县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市水土保持项目、工程建设的协调服务和技术支撑,负责水土流失防治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应用工作。
(三)其他事业单位
市水务局下属3个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1.公益一类3个,包括:(1).市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是隶属市水务局的正县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制定全市水土保持中长期科研规划,开展水土保持科研推广、技术研究、技术咨询与服务等工作。负责全市水土保持方案的论证编制、生态环境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论证、初步设计、实施方案编制工作。负责纸坊沟流域径流观测场水土流失监测和研究,以及纸坊沟、八里庙两座水库和高庄坝管理和平凉城东防汛工作。(2).市泾河葫芦河干流水利服务中心,隶属市水务局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承担泾河葫芦河干流水利建设服务、质量控制、运行管护、农村供水工程保障等技术支撑工作。(3).市水资源中心(独立法人),隶属市水务局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水资源保护、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技术性工作;配合开展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承担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等技术性工作;参与编制水资源开发保护规划、水资源公报等工作。
2.公益二类0个。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3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3年预算收入3018.2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018.28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2802.57万元,减少48.1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的减少。当年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18.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支出预算3018.2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预算3018.28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2802.57万元,减少48.1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的减少。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3.7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141.56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91.38万元。
5.农林水支出2341.6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18.2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2766.28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653.32万元,增加30.9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252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3444.42万元,减少93.1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的减少。
1.保障运转经费7个,主要是:水源地保护、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开发利用及检查工作(市级水资源费)100万元,水利工作监督管理经费46万元,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及培训经费20万元,防汛经费5万元,法律顾问费1万元,纸坊沟流域三座水库管护资金20万元,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经费50万元,水行政执法和水法规宣传经费10万元。
2.其他项目0个。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无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无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无预算。
(四)培训费培训费4万元,与2022年持平。
(五)会议费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4万元,增加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受外部不可抗力因素,会议多数采取线上形式,2023年水土保持相关会议费预算列支4万元。
(六)机关运行费477.95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120.58万元,下降70.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资金的减少。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3年本部门共有2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3年计划征收其他水资源费收入50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873.19万元。其中:办公用房6047.94平方米,价值252.34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价值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2023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11.07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3年本单位对部门预算项目做出绩效评价,评价项目8个,涉及资金252万元,项目主要内容:水源地保护、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开发利用及检查工作(市级水资源费)项目,水利工作监督管理项目,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及培训项目,防汛经费项目,法律顾问费项目,纸坊沟流域三座水库管护项目,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项目,水行政执法和水法规宣传项目。
(二)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8个,涉及财政支出2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8个,涉及财政支出252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3年本部门及所属4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经济分类:按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履行职能所发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指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转移性支出:反映政府的转移性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基本支出:反映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反映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含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
培训费:反映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勤执法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平凉市水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2023年度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