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 时间:2023-01-18 19:16
  • 来源:平凉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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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法》和《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平凉市农业农村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党的农业农村方针政策及国家有关“三农”工作的法律法规。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指导农业综合执法。承担“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

  2.统筹推动发展全市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提出深化全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工作。

  4.指导全市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全市种植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蔬菜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蔬菜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提升。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

  6.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

  7.组织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野生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管理全市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农药的许可及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市内植物防疫检疫工作,依规监测、发布并组织扑灭疫情。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农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

  10.负责全市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市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跟踪监督管理。

  11.推动全市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全市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组织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农业对外经济、贸易促进和技术交流合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外援、援外项目。

  14.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农业农村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局机关内设农办秘书科和13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人事教育科、发展规划与市场信息科、农村改革科、种植业管理科、农村社会事业科、田基建管理、财务审计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政务服务科、产业发展与合作经济科。

所属事业单位14个,其中:正县级单位3个,为市农科院、市农业技术推广站、市种子站。副县级单位3个,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市农机监理所、市农村能源办公室。科级事业单位8个,市植物保护中心、市农机化技术推广站、市农业经营服务中心、市农广校、市蔬菜产业开发办公室、市农业信息中心、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检验检测中心、市农业项目服务中心。

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市农业信息中心、市蔬菜产业开发办公室、市农业项目服务中心为一个财务单位,共有编制51人,实有人员51人。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3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3年预算收入5090.0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090.08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305.73万元,增加34.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个人取暖费、奖金和年终一次性奖纳入预算当年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90.08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支出预算5090.0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预算5090.09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305.73万元,增加34.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个人取暖费、奖金和年终一次性奖纳入预算。包括:

    1.农林水支出2859.33万元。

2.科学技术支出1211.14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6.6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231.31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341.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90.0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4864.08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277.51万元,增加35.6%。增加降的主要原因是:个人取暖费、奖金和年终一次性奖纳入预算

(二)项目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226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8.22万元,增加14.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市农科院专项经费的预算

保障运转经费15个,主要是:法律顾问费、高标准农田项目管理“三农”工作督导检查和农业防灾减灾工作经费、2023年平凉市现代生态循环农业整市建设试点工作经费、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三年倍增计划及省级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经费、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经费、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测专项资金农作物种质资源收集与保护工作及种子质量检验检测经费执法办案经费安全监管经费农村清洁能源示范推广服务经费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经费、农民教育培训与监督管理经费、农业科研工作补助经费、农业科研专项资金、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新技术引进及技术推广等农技工作经费。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2022年预算持平

(四)培训费。

(五)会议费。

(六)机关运行费177.23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3年本部门共有两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3年计划征收42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37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3773.89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6635.72平方米,价值2320.5万元2辆公务用车价值24.21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402.22万元2022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50.92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本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不断增强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固树立“讲绩、重绩效、用绩效”的绩效管理理念,增强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全面加强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部门着重针对自评材料中资金和执行率是否准确,绩效目标和年初绩效目标是否一致,自评数据是否完整真实进行严格审核,确保绩效评价结果真实、准确、完整,202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自评范围覆盖系统所有预算支出和单位

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专项资金立项规范合理,指标明确,资金到位及时,经费管理有力,资金使用规范,相关管理制度齐全,能够按时完成预定目标,项目质量有保障,项目效益明显,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公众认可度高。基本支出足额保障,“三公经费”支出控制措施得当,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完整,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

(二)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15个,涉及财政支出2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5个,涉及财政支出226万元。2023年本单位纳入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经济分类:按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履行职能所发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指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转移性支出:反映政府的转移性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基本支出:反映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反映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含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

培训费:反映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勤执法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平凉市农业农村系统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2023年度市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预算公开绩效表.xlsx

市农业农村系统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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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3-01-18 19:16

按照《预算法》和《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平凉市农业农村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党的农业农村方针政策及国家有关“三农”工作的法律法规。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指导农业综合执法。承担“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

  2.统筹推动发展全市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提出深化全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工作。

  4.指导全市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全市种植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蔬菜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蔬菜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提升。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

  6.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

  7.组织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野生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管理全市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农药的许可及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市内植物防疫检疫工作,依规监测、发布并组织扑灭疫情。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农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

  10.负责全市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市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跟踪监督管理。

  11.推动全市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全市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组织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农业对外经济、贸易促进和技术交流合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外援、援外项目。

  14.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农业农村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局机关内设农办秘书科和13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人事教育科、发展规划与市场信息科、农村改革科、种植业管理科、农村社会事业科、田基建管理、财务审计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政务服务科、产业发展与合作经济科。

所属事业单位14个,其中:正县级单位3个,为市农科院、市农业技术推广站、市种子站。副县级单位3个,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市农机监理所、市农村能源办公室。科级事业单位8个,市植物保护中心、市农机化技术推广站、市农业经营服务中心、市农广校、市蔬菜产业开发办公室、市农业信息中心、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检验检测中心、市农业项目服务中心。

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市农业信息中心、市蔬菜产业开发办公室、市农业项目服务中心为一个财务单位,共有编制51人,实有人员51人。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3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3年预算收入5090.0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090.08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305.73万元,增加34.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个人取暖费、奖金和年终一次性奖纳入预算当年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90.08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支出预算5090.0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预算5090.09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305.73万元,增加34.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个人取暖费、奖金和年终一次性奖纳入预算。包括:

    1.农林水支出2859.33万元。

2.科学技术支出1211.14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6.6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231.31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341.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90.0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4864.08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277.51万元,增加35.6%。增加降的主要原因是:个人取暖费、奖金和年终一次性奖纳入预算

(二)项目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226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8.22万元,增加14.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市农科院专项经费的预算

保障运转经费15个,主要是:法律顾问费、高标准农田项目管理“三农”工作督导检查和农业防灾减灾工作经费、2023年平凉市现代生态循环农业整市建设试点工作经费、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三年倍增计划及省级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经费、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经费、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测专项资金农作物种质资源收集与保护工作及种子质量检验检测经费执法办案经费安全监管经费农村清洁能源示范推广服务经费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经费、农民教育培训与监督管理经费、农业科研工作补助经费、农业科研专项资金、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新技术引进及技术推广等农技工作经费。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2022年预算持平

(四)培训费。

(五)会议费。

(六)机关运行费177.23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3年本部门共有两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3年计划征收42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37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3773.89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6635.72平方米,价值2320.5万元2辆公务用车价值24.21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402.22万元2022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50.92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本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不断增强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固树立“讲绩、重绩效、用绩效”的绩效管理理念,增强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全面加强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部门着重针对自评材料中资金和执行率是否准确,绩效目标和年初绩效目标是否一致,自评数据是否完整真实进行严格审核,确保绩效评价结果真实、准确、完整,202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自评范围覆盖系统所有预算支出和单位

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专项资金立项规范合理,指标明确,资金到位及时,经费管理有力,资金使用规范,相关管理制度齐全,能够按时完成预定目标,项目质量有保障,项目效益明显,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公众认可度高。基本支出足额保障,“三公经费”支出控制措施得当,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完整,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

(二)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15个,涉及财政支出2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5个,涉及财政支出226万元。2023年本单位纳入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经济分类:按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履行职能所发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指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转移性支出:反映政府的转移性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基本支出:反映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反映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含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

培训费:反映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勤执法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平凉市农业农村系统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2023年度市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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