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2023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 时间:2024-09-10 15:59
  • 来源:平凉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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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平凉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现对2023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整改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禁止擅自在耕地上挖砂、取土。《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弃置矿渣、石渣、煤炭、泥土、垃圾。202310月现场调查发现,静宁县葫芦河流域9个乡镇共有40处砂石堆放加工点,均未办理任何手续,占地面积298.6亩,其中占用耕地39.5亩(含基本农田10.1亩),占用葫芦河河道保护范围11.8亩,还有10处加工点存在违规取水。40处点位存砂量10.2万立方米,其中在葫芦河沿岸私挖盗采3.5万立方米。城川镇大寨村河湾梁马路以西砂土采坑内填埋约3500立方米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整改目标:依法依规查处违规占地、占用河道、取水、倾倒建设垃圾和生活垃圾等行为,全面恢复违法占用土地功能,恢复葫芦河河道生态环境。  

整改时限:2024831日前

责任单位:《平凉市贯彻落实2023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责任单位

整改情况:

一是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制定印发了《平凉市贯彻落实2023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主体和市级督导部门,明责加压,靠实责任,限期推进整改落实。静宁县成立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县直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推进机制,细化工作责任,实地调查核实,研究提出具体措施,全力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深入各乡镇收集涉砂领域问题线索,对违规占地、占用河道、取水、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共立案 8 起(非法采矿案件6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2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6人(其中刑拘在逃1人、刑事拘留3人、取保候审12人)

三是全面开展排查整治。经排查,葫芦河流域静宁段共有堆砂采砂点40 处,涉及9 个乡镇,面积298.62亩,共有砂石存量10.17万方;非法填埋倾倒垃圾点位1处,填埋垃圾3500立方米。坚持边督边改,严格落实日调度、包抓督办、蹲点督导等工作机制,组织对违规采砂堆砂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了清理整治,累计拆除厂房261040平方米,拆除设施设备10台,清理清腾垃圾5.41万方。

四是扎实推进生态治理。制定印发了《静宁县堆砂采砂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对葫芦河沿岸平凉段采砂行为进行专项整治行动,责令停止违法采砂作业按照“谁堆放、谁清除,谁毁坏、谁修复”原则,认真做好砂石堆场清理整治后的修复治理工作,共恢复砂堆土地298.62亩(其中基本农田10.07亩),种植蔬菜苗木,恢复河道岸线生态功能。

五是建立常态长效机制。制定印发《静宁县常态化打击非法采砂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堆砂采砂和垃圾倾倒问题整改工作“回头看”,巩固和提升问题整改成效。常态化开展河湖库“清四乱”行动,采取“人防+技防”措施,成立工作组对问题整改开展全面自查,及时督促整改发现问题;对所有堆砂点安装摄像头32个,明确专人跟踪监管,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公示时间202499日至2024923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平凉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3—8213036

联系地址:平凉市公园路51号平凉市生态环境局

 

 

 

平凉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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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2023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4-09-10 15:59

根据《平凉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现对2023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整改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禁止擅自在耕地上挖砂、取土。《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弃置矿渣、石渣、煤炭、泥土、垃圾。202310月现场调查发现,静宁县葫芦河流域9个乡镇共有40处砂石堆放加工点,均未办理任何手续,占地面积298.6亩,其中占用耕地39.5亩(含基本农田10.1亩),占用葫芦河河道保护范围11.8亩,还有10处加工点存在违规取水。40处点位存砂量10.2万立方米,其中在葫芦河沿岸私挖盗采3.5万立方米。城川镇大寨村河湾梁马路以西砂土采坑内填埋约3500立方米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整改目标:依法依规查处违规占地、占用河道、取水、倾倒建设垃圾和生活垃圾等行为,全面恢复违法占用土地功能,恢复葫芦河河道生态环境。  

整改时限:2024831日前

责任单位:《平凉市贯彻落实2023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责任单位

整改情况:

一是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制定印发了《平凉市贯彻落实2023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主体和市级督导部门,明责加压,靠实责任,限期推进整改落实。静宁县成立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县直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推进机制,细化工作责任,实地调查核实,研究提出具体措施,全力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深入各乡镇收集涉砂领域问题线索,对违规占地、占用河道、取水、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共立案 8 起(非法采矿案件6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2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6人(其中刑拘在逃1人、刑事拘留3人、取保候审12人)

三是全面开展排查整治。经排查,葫芦河流域静宁段共有堆砂采砂点40 处,涉及9 个乡镇,面积298.62亩,共有砂石存量10.17万方;非法填埋倾倒垃圾点位1处,填埋垃圾3500立方米。坚持边督边改,严格落实日调度、包抓督办、蹲点督导等工作机制,组织对违规采砂堆砂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了清理整治,累计拆除厂房261040平方米,拆除设施设备10台,清理清腾垃圾5.41万方。

四是扎实推进生态治理。制定印发了《静宁县堆砂采砂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对葫芦河沿岸平凉段采砂行为进行专项整治行动,责令停止违法采砂作业按照“谁堆放、谁清除,谁毁坏、谁修复”原则,认真做好砂石堆场清理整治后的修复治理工作,共恢复砂堆土地298.62亩(其中基本农田10.07亩),种植蔬菜苗木,恢复河道岸线生态功能。

五是建立常态长效机制。制定印发《静宁县常态化打击非法采砂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堆砂采砂和垃圾倾倒问题整改工作“回头看”,巩固和提升问题整改成效。常态化开展河湖库“清四乱”行动,采取“人防+技防”措施,成立工作组对问题整改开展全面自查,及时督促整改发现问题;对所有堆砂点安装摄像头32个,明确专人跟踪监管,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公示时间202499日至2024923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平凉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3—8213036

联系地址:平凉市公园路51号平凉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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