绘画更需要抽象思维
如果我们用照相机把事物拍摄下来,我把它叫着“形”,如果用笔把这个同一事物勾划下来,我叫它为“象”,前者照出的“形”是一种表面的形状,后者是人在用笔勾画时必然是要经过人而不是机械,这人的思想就必然注入笔触中,这笔下之形就是“象”,即“画”了。“象”是对“形”的人脑和人工的同时操作,故人不可能笔笔和原物形貌外表一丝不差,这也就是说经过人手脑的选择后的“形”已不完全象这个物了,故是“像”即“象”而不是“形”。将“形”与“象”合称之为“形象”是对物的文化理解。
我想说的是:当人将一切自然物照下来或画下来后,这个保留着外表形状的图画已与原物是两回事了,即真物与真物符号两种,也就是说一切绘画都是符号,我们画家在用一种艺术符号与社会进行交流思想。社会的人包括画家本人也从这些符号反过来去理解认识社会。当下,我们社会已进入图文时代,亦即我们进入符号时代,符号在引导、规范、体验、完成和实践这个社会的一切事物发展。
作为符号的绘画,形象地描摹亦即抽象地描摹,就是说符号概念这个理性的东西从一幅画开始到结束总是伴同形的形成全过程。从思维角度来讲,形象思维和抽象思维是合二为一的,就像一个原始人或一个最低级动物,当它看到某一形时就用“吃”或“不可吃”做理解,如果对形没有感觉也就无认识,这个形就会彼此不存在。当然有许多存在的形形色色之物由于感知的概念不存在,也在人脑中不存在,这种现象恰恰证明一个画家与自己绘画的共同处和不同处。
实践证明,形象地思维活动与思想的理性取向是同时同步进行的,一个画家在挥起笔勾画一个形态图式时,一边勾形一边是沿自己思想的走向目的勾画下去,是不可能将形的勾画与将勾成什么分开进行,即画什么?表达什么?这二者是同时进行的。画什么是“形”,表达什么就是“神”,形与神是中国画长期以来的互相作用论述的艺术观点。形是什么,是物之形图的边缘区别的勾划,每个物体都有光线不同所形成的明暗边缘,这一旦由人勾画下来,已成为一种图式符号,这就像中国文字最初是依物绘形一样,这“形”一旦是边缘的勾划,就勾划本身来讲已是“抽象”物了,要理解它得用抽象思维返回形象中去认识。而“神”呢,神是“精神”,是对形之感性后的理解,这理解就是“神”,或叫“精神”,精神已进入全部思维的活动中,是对形的种种意义的认识,换句话说,是人脑在自己思索的状态。长期以来,中国哲学受欧洲根深蒂固的感性和理性二分的理论模式束缚,把一切都纳入认识论的游戏程序里,人一旦进入这个游戏规则,就得沿这条思维模式来理解认识它,这条游戏是否正确呢,这里姑且不论,我只想说,艺术是有无数游戏规则的,人是自由发挥着按自己取向进行的路径艺术,人们对除自己以外的感觉和兴奋时通过人的各个器官来完成,感觉的方式不同就会有不同艺术的形态,“意”“象”“形”“神”只是人以抽象即用文字符号去理解具体形态和不具体的人脑活动的情况。我们发现,艺术并不是分阶段进行的,具形与无形的感觉是同时进行的。也就是说,过去我们将艺术分阶段论是不符合真实行为的。
由此看来,中国画与西洋油画相比,更具有是“意”“神”境界的抽象画,国画实际是“意象画”和“抽象画”。它与中国汉字比较起来不过更具象一些和有色彩明暗感。这二者严格讲就象文字一样一旦落在纸上都是抽象的笔迹。文字是由人可发音的图画,画幅是专供视觉直观使用的物象。老子说:“形而下者谓之器,形而上者谓之道。”这话讲得好,一切不是原本物的形状图画或符号都是“道”,中国画是一种“道”是属于“玄学”的东西,都经过抽象思维体味和活动的结果。
从上述论述来看,表达人的“思想”的方式可以有无数种,即绘画艺术可以有无数种游戏,无数游戏可以形成无数规则,就像编电脑程序一般,可以设计无数个不同的程序,国画程序是美术中的一个最常用的基本程序,这种艺术程序已与人体物体本身的艺术程序从本质分别开来。如果沿着国画这种程序去玩,就得在进行形图中发挥抽象即理性的作用。现在在中国美术界有一种错误导师,认为绘画是用形象来完成,形象思维是全过程,这是忽略了抽象思维活动在其中的重要作用。试想,把一个画家变成照相机,这照出来的图形已不是原物,是一种外形。物是由“体”组成,不是平面形状,平面形状是图形符号,要感知它是什么,这已成了抽象,又得经过触目而惊心的“二次反回想象”原物,这个过程是“思维”的活动,这过程是属于人的抽象的精神状态。于是,绘画是在抽象左右中完成,要确证它又得抽象化。这怎么说画画是单纯的描摹形状呢?从这个意义上讲,对绘画的抽象活动更需要赋予它抽象意义。凡抽象意义愈丰富愈独特的绘画就愈有艺术内涵,反之,就流于浅显形式。
时至今日,中国美术界对绘画的抽象思维是很可论及,几乎是美术评论的空白,这是美术不能深入发展的缺憾,也是如何评判美术的一个准则,却被我们普遍放弃了。由此,我呼吁:中国美术,醒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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