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时间:2020-05-20 00:00
  • 来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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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简介

    平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

  主要职责:

  (一)制定全市机关事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县(区)机关事务管理保障服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拟订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后勤体制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工作。

  (三)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事宜进行汇总审核,报送市财政局审批后,统一组织实施。

  (四)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房地产和机关用地管理工作,承担办公用房规划编制、建设监管、权属登记、使用调配、联合巡检等工作。制定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编制公共办公用房修缮计划,负责专项经费的审核、汇总、上报、使用和管理等工作。

  (五)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不含执法执勤用车,下同)保障、编制、标准和购置,指导监督下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编制本级公务用车配备更新计划,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定额标准,组织实施公务用车集中采购,加强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建设。

  (六)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制定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考评及能耗统计工作,审核全市新建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的方案、建设监管、效果评价等工作。

  (七)除市委、市政府机关外,其他部门机关事务后勤保障服务仍由各部门承担。

  (八)负责市政府驻兰州办事处、西安办事处、北京联络处和平凉大厦的管理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有关职责分工。1.市财政局负责全市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配置标准的制定,以及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清查登记、产权界定、资产评估监管及处置审批等工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配置标准的执行和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及处置审核工作。2.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所管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规章制度、配置标准的执行,接受市财政局的指导和监督检查;承担所管机关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办公区建设的规划编制、项目审核、建设监管、权属登记、使用调配职责。市财政局负责与行政事业单位尚未脱钩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企业会计制度核算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管;负责监管公安涉密资产。

  内设机构:

  办公室、公共机构节能科、资产管理科、公务车辆管理科、后勤保障科、驻外机构管理科

  通讯地址:平凉市崆峒区西大街141号

  邮政编码:744000

  办公电话:0933-8551671

  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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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时间:2020-05-20 00:00

   平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简介

    平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

  主要职责:

  (一)制定全市机关事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县(区)机关事务管理保障服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拟订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后勤体制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工作。

  (三)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事宜进行汇总审核,报送市财政局审批后,统一组织实施。

  (四)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房地产和机关用地管理工作,承担办公用房规划编制、建设监管、权属登记、使用调配、联合巡检等工作。制定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编制公共办公用房修缮计划,负责专项经费的审核、汇总、上报、使用和管理等工作。

  (五)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不含执法执勤用车,下同)保障、编制、标准和购置,指导监督下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编制本级公务用车配备更新计划,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定额标准,组织实施公务用车集中采购,加强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建设。

  (六)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制定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考评及能耗统计工作,审核全市新建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的方案、建设监管、效果评价等工作。

  (七)除市委、市政府机关外,其他部门机关事务后勤保障服务仍由各部门承担。

  (八)负责市政府驻兰州办事处、西安办事处、北京联络处和平凉大厦的管理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有关职责分工。1.市财政局负责全市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配置标准的制定,以及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清查登记、产权界定、资产评估监管及处置审批等工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配置标准的执行和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及处置审核工作。2.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所管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规章制度、配置标准的执行,接受市财政局的指导和监督检查;承担所管机关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办公区建设的规划编制、项目审核、建设监管、权属登记、使用调配职责。市财政局负责与行政事业单位尚未脱钩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企业会计制度核算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管;负责监管公安涉密资产。

  内设机构:

  办公室、公共机构节能科、资产管理科、公务车辆管理科、后勤保障科、驻外机构管理科

  通讯地址:平凉市崆峒区西大街141号

  邮政编码:744000

  办公电话:0933-8551671

  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