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统计局

  • 时间:2020-05-20 00:00
  • 来源:平凉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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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凉市统计局机关简介

  平凉市统计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统计工作的组成部门,为正县级行政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贯彻执行统计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统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统计工作方案、全市统计改革建设规划和统计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认真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依法组织实施全市统计执法检查、巡查工作,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和案件,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三)落实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组织实施国家及省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市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县(市、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四)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一规定和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全市投入产出、人口变动等抽样调查,负责普查调查的技术工作;组织编辑出版相关普查调查统计资料,开展分析、研究工作,对外提供资料和咨询服务;汇总、整理并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资料。

  (五)组织实施全市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并提供有关部门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实施全市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服务业、社会发展、环境基本状况和城市基本情况、城乡划分清查、区划代码清查、有关社情民意等统计调查及全面建成小康监测,收集、汇总、整理并提供有关统计资料。

  (七)组织全市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和发布制度。

  (八)负责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九)依法审批备案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工作、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指导部门统计工作。

  (十)指导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和统计队伍建设,协助管理县(市、区)统计局长,会同主管部门组织职称评聘工作,监督管理县(市、区)统计部门由中央财政提供和上级统计部门拨付的统计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

  (十一)管理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建设,制定全市统计信息工程建设方案,逐步实现统计信息标准化、数据通讯网络化、业务处理电子化、信息服务社会化;制定计算机网络管理的相关细则,监测预警网络设备运行状态;加强全市统计系统计算机信息数据的安全管理,净化网络信息环境;维护更新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和统计综合数据库。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综合科、执法监督科(执法检查支队)、农村统计科、工交投资科(平凉市能源统计监测办公室)、商贸服务业统计科、社会事业统计科。

  通讯地址:甘肃省平凉市西大街141号

  邮政编码:744000

  办公电话: 0933-8213653

  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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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统计局
时间:2020-05-20 00:00

  平凉市统计局机关简介

  平凉市统计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统计工作的组成部门,为正县级行政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贯彻执行统计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统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统计工作方案、全市统计改革建设规划和统计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认真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依法组织实施全市统计执法检查、巡查工作,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和案件,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三)落实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组织实施国家及省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市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县(市、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四)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一规定和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全市投入产出、人口变动等抽样调查,负责普查调查的技术工作;组织编辑出版相关普查调查统计资料,开展分析、研究工作,对外提供资料和咨询服务;汇总、整理并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资料。

  (五)组织实施全市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并提供有关部门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实施全市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服务业、社会发展、环境基本状况和城市基本情况、城乡划分清查、区划代码清查、有关社情民意等统计调查及全面建成小康监测,收集、汇总、整理并提供有关统计资料。

  (七)组织全市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和发布制度。

  (八)负责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九)依法审批备案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工作、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指导部门统计工作。

  (十)指导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和统计队伍建设,协助管理县(市、区)统计局长,会同主管部门组织职称评聘工作,监督管理县(市、区)统计部门由中央财政提供和上级统计部门拨付的统计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

  (十一)管理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建设,制定全市统计信息工程建设方案,逐步实现统计信息标准化、数据通讯网络化、业务处理电子化、信息服务社会化;制定计算机网络管理的相关细则,监测预警网络设备运行状态;加强全市统计系统计算机信息数据的安全管理,净化网络信息环境;维护更新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和统计综合数据库。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综合科、执法监督科(执法检查支队)、农村统计科、工交投资科(平凉市能源统计监测办公室)、商贸服务业统计科、社会事业统计科。

  通讯地址:甘肃省平凉市西大街141号

  邮政编码:744000

  办公电话: 0933-8213653

  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